孟子辯論技巧之偷換概念(精選5篇)
孟子辯論技巧之偷換概念 篇1
莊暴見孟子,曰:“暴見于王,王語暴以好樂,暴未有以對也。”曰:“好樂何如?”孟子曰:“王之好樂甚,則齊國其庶幾乎!”他日,見于王曰:“王嘗語莊子以好樂,有諸?”王變乎色⑤,曰:“寡人非能好先王之樂也,直好世俗之樂耳。”曰:“王之好樂甚,則齊其庶幾乎!今之樂猶古之樂也。”曰:“可得聞與?”曰:“獨(dú)樂樂,與人樂樂,孰樂?”曰:“不若與人。”曰:“與少樂樂,與眾樂樂,孰樂?”曰:“不若與眾。”
“臣請為王言樂。今王鼓樂于此,百姓聞王鐘鼓之聲、管龠之音,舉疾首蹩頞而相告曰:‘吾王之好鼓樂,夫何使我至于此極⑾也,父子不相見,兄弟妻子離散。’今王田獵于此,百姓聞王車馬之音,見羽旄之美,舉疾首蹩頞而相告曰:‘吾王之好田獵,夫何使我至于此極也?父子不相見,兄弟妻子離散。’此無他,不與民同樂也。
看這段文字,第一段講的是齊宣王和莊暴說自己喜歡音樂。孟子也和齊王從音樂說起。話題講齊王喜歡音樂,喜歡和大家一起聽音樂,喜歡和多數(shù)人一起聽音樂……“與少樂樂,與眾樂樂,孰樂?”曰:“不若與眾。”
然而,在第二自然段里,孟子偷換概念,和齊王談起了“高興”的話題—— “臣請為王言樂。在這里,“為王言樂”之樂,是為王講什么才是真正的快樂。
接下來,孟子便沿著自己的思路和話題,開始宣傳自己的政治主張——與民同樂。
從上面之二例,可以看出孟子論辯的機(jī)巧。孟子和人論辯,不是單純以理服人,而是在和人論辯之中,設(shè)立圈套,引人入轂,偷換概念,阻止對方話題,于是再宣講自己的政治主張!
人言孟子文章善于論辯,從此可窺見一般也!
孟子辯論技巧之偷換概念 篇2
孟子《齊桓晉文之事》中,孟子和齊宣王的對話被稱為論辯的典范之作。
在孟子和齊王這段經(jīng)典對話中,偷換概念是他詭辯的手段。
二人對話時,孟子說到齊王的政治理想:“欲辟土地,朝秦楚,蒞中國而撫四夷也。”孟子認(rèn)為齊王的理想,是緣木求魚。并舉小國鄒國和大國楚國對壘為例,問齊王,鄒國勝利還是齊國勝利!答案當(dāng)然是肯定的,楚國必定勝利。
對話是這樣的:孟子曰“鄒人與楚人戰(zhàn),則王以為孰勝?”
齊王曰:“楚人勝。”
接下來,孟子說:“然則小固不可以敵大,寡不可以敵眾,弱不可以敵強(qiáng)。海內(nèi)之地,方千里者久,齊集有其一。以一服八,何以異于鄒敵楚哉?”
這段話的意思是,小的少的弱的,自然是打不贏大的,有九個方圓千里的諸侯國,齊國只是其中之一,所以齊國只是一個千里之國,要想以一個千里之國,來打敗八個千里之國,是不可能的……
在這里,孟子偷換了概念。
前面論述的話題是,鄒國和楚國的對壘,是一個國家對一個國家;而后面論述齊王不能推行“霸道”,否則會失敗的時候,卻是例舉“八個國家的集合”對一個國家——齊國,鄒國對齊國,是小國對大國,而孟子講述的“以一服八,何以異于鄒敵楚哉?”,是完全不同的概念。這里“一”是齊國,“八個”“ 方千里者”等于“一”,二者概念完全不一樣,鄒國對楚國是:1對1,后面的“一服八”是1對8,這里實(shí)際是8個諸侯國之和,對一個諸侯國——齊國。
齊王忽略了8=1的差異,不知不覺進(jìn)了孟子圈套。于是曰:“吾昏,不能進(jìn)于是矣。愿夫子輔吾志,明以教我,我雖不敏,請嘗試之。”
于是孟子得到了宣傳自己政治主張的機(jī)會,于是開始宣傳自己“王道”的政治主張!
孟子辯論技巧之偷換概念 篇3
律師張豐接手了一個案子:蔡某多次盜竊電動車,一次,在他騎贓車逛街時被失主發(fā)現(xiàn),將其告上法庭,但蔡某卻堅持說電動車是自己購買的二手車。法院經(jīng)過對案情的了解,發(fā)現(xiàn)蔡某所說的購買時間與事實(shí)不符。張豐想,如果直接予以揭露,蔡某可能會辯解是記憶錯誤,這樣就無法認(rèn)定他是盜竊,至多是購買贓物。為揭開蔡某的面紗,張豐和蔡某在法庭上展開了辯論——
張豐:原告控告你所騎的電動車是盜竊他的,你是否承認(rèn)?
蔡某:不可能!這車是我購買的,只是口頭交易,沒有發(fā)票。
張豐:你是什么時候從什么人手里購買的?
蔡某:三個月前,人我不認(rèn)識。
張豐:你對購車時間確定嗎?
蔡某:確定,大約三個月前。
張豐:為什么這么確定?
蔡某:因為3月13日是我姑姑的生日,我買電動車就是為了去城里給姑姑過生日方便。電動車就是在姑姑生日前兩天買的,所以記得清楚。
張豐:但請你看看,這是這輛電動車的銷售發(fā)票,原告是4月23日才購買的新車,你怎么可能3月11日就買了呢?
蔡某:啊?這……
蔡某在鐵證面前,不能自圓其說,只好乖乖承認(rèn)了盜竊的罪行。
在這場法庭論辯中,律師張豐詢問確定蔡某的“購車時間”是“圍魏”,而用發(fā)票證明其所說是謊言,車是盜竊所得是“救趙”。這樣一來,蔡某為救“購車時間”之急,忽略了偷車的真正時間,情急之下露出破綻,只得承認(rèn)了盜竊的罪行。
孟子辯論技巧之偷換概念 篇4
一位國王想要刁難一位大臣,問他: 王宮前面的水池里共有幾杯水?
要看是怎樣的杯子? 大臣不假思索地回答, 如果杯子和水池一般大,那就是一杯;如果杯子只有水池的一半大,那就是兩杯;如果杯子只有水池的三分之一大,那就是三杯,如果....
國王聽后,挑不出毛病,只得承認(rèn)大臣的話是正確的。
國王突然心血來潮,要大臣猜測偌大的水池中有幾杯水,實(shí)在是荒唐透頂。面對這一難題,大臣沒有直接作答,而是先設(shè)定條件 杯子與水池的大小關(guān)系,再由此得出答案。這一回答,推理嚴(yán)密,讓國王只得承認(rèn)他的話是正確的。
上例中,大臣的回答就使用了巧設(shè)條件法。這個方法也可以應(yīng)用在論辯中 當(dāng)對方提出一些難以用 是 或者 否 直接回答的問題時,我們就可以使用巧設(shè)條件法,通過設(shè)定某種條件,對對方的觀點(diǎn)作出限定,最終化害為利,取得論辯勝利。
孟子辯論技巧之偷換概念 篇5
在(甲方)維護(hù)社會秩序主要靠法律還是(乙方)維護(hù)社會秩序主要靠道德的論辯比賽中,雙方展開了這樣一段論辯:
乙方:我方認(rèn)為社會秩序的維護(hù)主要靠道德,因為道德作為行為規(guī)范和價值評判的總和,支配著人們最基本的觀念和立場,從而也支配了人類最基本的行為。如果沒有道德的約束,法制再嚴(yán),法律再健全,社會也會陷于混亂。道德直面每個人的內(nèi)心,訴求人的良知,因此是維護(hù)社會秩序最本質(zhì)的動力。
甲方:我想請教對方辯友一個問題,一天您回家,發(fā)現(xiàn)家里被“梁上君子”光顧了,丟了很多貴重的東西,請問你的第一反應(yīng)是什么呢?
乙方:我當(dāng)然是立即撥打報警電話,向公安部門報警了。
甲方:那么,請問對方辯友,您為什么不坐下來等著那個小偷良心發(fā)現(xiàn),受到自己道德的約束,主動送回偷盜的東西呢?(笑聲、掌聲)偷盜行為破壞社會秩序,報警就是依靠法律了,所以您的做法恰好驗證了我方的觀點(diǎn),謝謝!(掌聲)
在這一回合的論辯中,甲方就使用了“圍魏救趙”的論辯術(shù)。當(dāng)乙方闡明自己的觀點(diǎn)時,甲方?jīng)]有直接辯駁,而是提出問題,問對方如果發(fā)現(xiàn)家里被盜,第一反應(yīng)是什么,這一問是“圍魏”。對方按照常規(guī)思維回答“報警”,甲方立即指出,按照對方的觀點(diǎn),應(yīng)該是坐下來等待小偷良心發(fā)現(xiàn),而報警的做法實(shí)際上是驗證了“維護(hù)社會秩序主要靠法律”的觀點(diǎn),這一擊則是“救趙”,從而獲得論辯的勝利。
“圍魏救趙”的論辯術(shù),其關(guān)鍵在于先隱藏或擱置自己要達(dá)到的論辯目標(biāo),向另一個目標(biāo)展開攻擊,誘使對方接招應(yīng)對,露出破綻,然后再對其破綻展開攻擊,最終使對方低頭認(rèn)輸。有興趣的朋友,不妨一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