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貨物買賣的合同范本(通用17篇)
國際貨物買賣的合同范本 篇1
賣方(簽章) :
買方(簽章):
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經充分協(xié)商一致,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并按下列條款履行:
第一條.品名、規(guī)格: 單位: 數(shù)量: 單價: 總價: 總金額:
第二條. 原產國別和生產廠:
第三條. 包裝:
須用堅固的木箱或紙箱包裝。以宜于長途海運/郵寄/空運及適應氣候的變化。并具備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由于包裝不良而引起的貨物損傷或由于防護措施不善而引起貨物損失,賣方應賠償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費用。
包裝箱內應附有完整的維修保養(yǎng)、操作使用說明書。
第四條.裝運標記:
賣方應在每個貨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標明箱號、毛重、凈重、尺寸、合同號、目的港、收貨人編號并書以“防潮”、“小心輕放”、“此面向上”等字樣和裝運:。
第五條:交貨條件:
FOB/CFR/CIF/ ,。 除非另有規(guī)定“FOB”,“CFR”和“CIF”均應依照國際商會制定的《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1990)辦理。
第六條. 裝運日期:
第七條. 裝運港口:
第八條. 卸貨港口:
第九條. 保險:
當交貨條件為FOB或CFR時,應由買方負責投保。 當交貨條件為CIF時,應由賣方按發(fā)票金額%投保 險;附加險: 。
第十條.支付條件: (1) 信用證(L/C)支付方式:
買方收到賣方交貨通知后,應在交貨日前天,由________ 銀行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可撤銷信用證。信用證于裝運日期后 天內有效。
該信用證適用UCP500/UCP600/的規(guī)定 (2)托收(D/P或D/A)支付:
A、貨物裝運后,賣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即期跟單匯票(D/P),連同裝運單據(jù),通過賣方所在地銀行和買方銀行交給買方進行托收。
B、貨物裝運后,賣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承兌跟單匯票(D/A),匯付款期限為 后 ,按即期承兌交單(D/A 日)方式,通過買方所在地銀行和買方________ 銀行交給買方進行承兌,買方承兌后,向買方轉交裝運單據(jù),買方按匯票期限到期支付貨款。
。3)匯付(T/T或M/T):
買方在收到賣方依本合同第十一條規(guī)定提交的裝運單據(jù)后 日內,以電匯/信匯方式支付貨款。
(4)直接付款:
買方收到賣方裝運單據(jù)后天內,以航郵向賣方支付貨款。
第十一條.單據(jù):
。1) 賣方按照以下不同運輸方式向買方提供相應單據(jù): A、海運:
全套清潔海運提單,標明“運費付訖”/“運費預付”,作成空白背書并加注目的港________ 公司。
B、空運:
空運提單副本一份,標明“運費付訖”/“運費預付”,寄交買方。
(2)商業(yè)發(fā)票一式五份,標明合同號和貨運嘜頭(若貨運嘜頭多于一個,發(fā)票需單獨開列),發(fā)票根據(jù)有關合同詳細填寫。
。3)在CIF條件下的保險單/保險憑證 份。 (4)由廠商出具的裝箱清單一式 份。 (5)由廠商出具的質量和數(shù)量保證書。 (6)原產地證明書
(7)貨物裝運后立即用電報/信件通知買方。
第十二條. 裝運條件: (1)FOB條款:
A、a、由買方負責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交貨日期租船訂艙。
b、賣方船運代理________ 公司________ ,(電報:________ ),負責
辦理租船訂艙事宜。
B、賣方應在合同規(guī)定的裝運日期前天,用電報/信件將合同號、品名、數(shù)量、價值、箱號、毛重、裝箱尺碼和貨抵裝運港日期通知買方,以便買方租船訂艙。
C、買方應在裝船期前 日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以便賣方安排裝運,要求賣方與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聯(lián)系。
D、如果有必要改變裝運船只或者其到達日期,買方或其運輸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
E、如果船只不能在賣方通知的船期后 日內到達裝運港,買方應承擔從第 日起發(fā)生的貨物倉儲保管費用和此期間的貨物保險費用。
F、若載運船舶如期抵達裝運港,賣方因備貨未妥而影響裝船,則空艙費和滯期費均由賣方承擔。
G、貨物越過船舷之前,一切費用和風險由賣方承擔;貨物越過船舷之后,一切費用和風險屬買方。
(2)CFR和CIF條款:
賣方于本合同第六條規(guī)定的裝運日期前天,以電報/信件把交貨預定期、合同號、品名、發(fā)票金額等通知買方。貨物交辦發(fā)運,賣方即刻以電報/信件將合同號、品名、發(fā)票金額、交辦日期通知買方,以便買方及時投保。
第十三條.允許/不允許部分裝運或轉運。
第十四條.賣方有權在 %數(shù)量內溢裝或短裝。
第十五條.質量保證:
賣方保證:所供貨物,其質量、規(guī)格和工藝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說明,標明商標的貨物包裝為新的和未經使用的。保證期為自貨到目的港卸貨完畢之日起12個月。在質量保證期內,凡因設計、制造工藝和所有材料而產生的缺陷,賣方應自負費用進行修理或更換貨物。
第十六條.檢驗:
在貨物運抵最終目的地后,買方有權向向貨物檢驗機構申請對貨物進行檢驗。檢驗機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局。
第十七條. 索賠:
自貨到目的港起天內,經發(fā)現(xiàn)貨物質量、規(guī)格、數(shù)量、重量、包裝、安全或衛(wèi)生條件與合同規(guī)定不符者,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承擔的部分外,買方可憑前條規(guī)定的檢驗機構所出具的商品檢驗證書,有權要求更換或索賠。賣方應在收到索賠要求后天內回復買方。
貨到目的港起12個月內,使用過程中由于材料質量和工藝問題而出現(xiàn)的損傷,買方應當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并出具前條規(guī)定的檢驗機構開列的檢驗證書,提出索賠,賣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賣方應在收到索賠要求后天內回復買方。
第十八條. 不可抗力:
。1)在貨物制造和裝運過程中,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如戰(zhàn)爭、嚴重火災、水災、臺風和地震或其他由雙方認可的事件)致使延期交貨或不能交貨,賣方概不負責。賣方于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后,應立即通知買方并在事發(fā) 天內,以航空郵件將事故發(fā)生所在地當局簽發(fā)的證書寄交買方以作證據(jù)。
。2)在此情況下,買賣雙方應當根據(jù)具體情況確定合同是否能夠繼續(xù)履行以及賣方是否仍有責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盡快交貨。
(3)不可抗力事故發(fā)生后超過 天而合同尚未履行完畢,買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十九條.合同延期和罰款:
除本合同十八條所述不可抗力原因外,賣方若不能按合同規(guī)定如期交貨,應當提前 通知買方,買方可同意延期交貨,且可以同時相應減少議定的貨款支付金額,并通知付款銀行相應減少議定的支付金額。該減少的部分作為合同延期履行的違約金,但違約金數(shù)額不得超過遲交貨物總額的5%。賣方若逾期10個星期仍不能交貨,買方有權解除合同,且有權要求賣方如期支付上述違約金。
第二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凡涉及本合同或因執(zhí)行本合同而發(fā)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果協(xié)商不能解決,則可提交中國-西安仲裁委員會根據(jù)該會的仲裁規(guī)則和程序進行仲裁。仲裁將在西安進行,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仲裁庭決定具體承擔。
第二十一條.附加條款: (1)法律適用: 本合同之簽訂地、或發(fā)生爭議時貨物所在地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或被訴人為中國法人時,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除此規(guī)定外,適用《聯(lián)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公約》/ 。
(2)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為中英文兩種文本,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但兩種文本若有差異,以中文為準。
賣方:
買方:
國際貨物買賣的合同范本 篇2
仲裁作為解決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爭議的一種手段是當事人及代理律師要經常采用的,相對于一國之內的訴訟與仲裁,怎樣正確的處理這類問題,是比較復雜的。這幾年我們代理了一些國際貨物買賣爭議仲裁案件,下面通過幾個案例談一點體會,供同行商榷。
一、國際貿易中有關仲裁的約定及其效力問題
為什么很多人約定通過仲裁來解決國際貿易糾紛?簡單的說,就是用訴訟的方式會遇到很多程序上的障礙,并且耗費大量時間和精力,仲裁方式已為大多數(shù)國家和當事人所接受,成為一種比較好的解決爭議的方式,特別是在簽訂《承認及執(zhí)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亦稱1958年《紐約公約》)的成員國之間,可以說有了一定的法律保障。我國也是該《公約》的成員國之一,如果雙方所在國都是成員國,那么仲裁裁決將會得到承認和執(zhí)行,我們曾參與的陜西某進出口公司訴香港某公司貨款糾紛案,因為雙方所在國都是《公約》成員國(地區(qū)),勝訴方陜西某進出口公司就在香港申請承認及執(zhí)行,并得到了全部執(zhí)行。如果當事人所在國不是該《公約》成員國,那么仲裁裁決被承認及執(zhí)行就會變得困難,對方所在國法院很可能以不是該《公約》的成員國為理由,對該裁決不予承認與執(zhí)行。因此國際貨物買賣的當事人是否選擇仲裁方式,需要考慮的首要問題就是所在國是否參加了該《公約》。
在確定選擇仲裁方式后,下一個要解決的問題就是仲裁協(xié)議的效力問題。仲裁協(xié)議的含混不清,不但會導致協(xié)議的無效,而且會造成該爭議投訴無門,形成訴累的情況。曾經有一個爭議案,就是因為仲裁協(xié)議不確定,導致法院不受理,仲裁又無門,最后只有走向法院申請裁定仲裁協(xié)議無效的路子。因此,在訂立仲裁協(xié)議時一定要注意仲裁協(xié)議的明確和有效。對我國的當事人來說,在簽訂合同時一般應明確確定仲裁地點、機構、程序和裁決的效力。
關于仲裁機構,應盡量爭取選擇在中國的仲裁機構仲裁,這樣可以節(jié)省許多費用,減少仲裁成本。如對方堅持選擇國外或其它的仲裁機構,那么我國的當事人可以考慮選擇較近的仲裁機構,如香港國際仲裁中心。
二、法律適用問題
如果雙方當事人營業(yè)地所在國(地區(qū))為《聯(lián)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亦稱《1980年維也納公約》的締約國,在雙方沒有明確表示不適用的情況下,則有關合同的訂立及權利義務須適用該《公約》。此外,當事人還可以選擇處理合同爭議所適用的法律。一般人都愿意選擇對自己有利的法律,但大多數(shù)人并不了解其它國家的法律規(guī)定,所以當事人盡可能爭取選擇自己國家的法律。我國的當事人在簽訂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時,也應盡量在合同中明確規(guī)定適用中國法律。這樣就可以預測行為所可能產生的法律后果和仲裁所可能做出的裁決。
對于沒有選擇法律適用的'情況,仲裁機構按照最密切聯(lián)系原則確定所應適用的法律,正常情況下是指仲裁機構所在地、合同簽訂地、履行地、賣方當事人營業(yè)所所在地的法律等。我們代理的幾個案子,仲裁機構有的選擇了仲裁機構所在地法律,有的選擇了賣方當事人營業(yè)所所在地法律。如韓國某公司訴我國某進出口公司貨物買賣糾紛仲裁案,我國的當事人不具有外貿經營權,是否導致該合同無效?就面臨適用哪個國家的法律來解決的問題。最后,仲裁機構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就選擇了仲裁機構所在地法律,即適用了中國的法律,裁決該合同無效。
三、申請仲裁的時效問題
時效問題也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堵(lián)合國際貨物銷售合同時效公約》規(guī)定,提起仲裁和訴訟的時效為四年。但參加這個《公約》的國家有限,我國亦沒有參加這個《公約》。對參加該《公約》國家的當事人而言時效當然為四年,但問題是如果有一方或雙方當事人所在國不是締約國月p么時效問題就要看沖突規(guī)范所指向的準據(jù)法的規(guī)定。如某韓國公司在韓國商事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被申請人是某中國公司。這家中國公司提出由于對方當事人未在四年的期間內主張過權利,所以該案已過時效。但韓國的仲裁機構則認為該爭議未過時效,原因是該爭議根據(jù)沖突規(guī)范應適用韓國實體法律,而韓國法律規(guī)定的時效為五年,最后該仲裁機構對該案進行了審理并做出裁決。
我國《合同法》規(guī)定:“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的期限為四年……”因此,我國的當事人要時刻注意時效問題,應當即時行駛自己申請仲裁的權利,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對引起時效中斷的法律行為,也應注意保存證據(jù)。
四、仲裁裁決的承認及執(zhí)行問題
仲裁裁決得到承認及執(zhí)行才是申請仲裁的當事人最終追求的結果。但是執(zhí)行難是我們所常遇到的。國際貨物買賣爭議貿易仲裁裁決的承認及執(zhí)行因為涉及到外國的執(zhí)行機構,所以難上加難。難歸難,但井不是說沒有解決辦法。針對不同的情況要采取不同的對策。如果雙方當事人所在國都是《承認及執(zhí)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的締約國,那么仲裁裁決的執(zhí)行就相對容易了,只需要向對方當事人所在國的管轄法院申請承認和執(zhí)行就可以了。在第一個問題中我們曾經提到的案例就是一個典型的被承認和執(zhí)行的案例。還有一個成功執(zhí)行的案例是韓國某公司訴中國陜西某進出口公司仲裁案,該案在韓國仲裁委員會仲裁后,韓國公司即向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承認和執(zhí)行。最后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承認及執(zhí)行的裁定,予以執(zhí)行。因為韓國和中國都參加了《承認及執(zhí)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
如果被申請人所在國沒有參加該《公約》,那么承認及執(zhí)行就要根據(jù)兩國之間的司法協(xié)助條約或根據(jù)互惠原則,由當事人向被申請人所在國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承認和執(zhí)行。最后如果是由我國仲裁機構做出的裁決,被申請人有住所或財產在我國境內,當事人可直接向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請承認和執(zhí)行。
國際貨物買賣的合同范本 篇3
《聯(lián)合國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公約》除序言外,共分四部分,101條。第一部分共13條,對公約的適用范圍和總則做出規(guī)定;第二部分共11條,規(guī)定合同訂立程序和規(guī)則;第三部分共64條,就貨物買賣的一般規(guī)則、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風險的轉移等做出規(guī)定;第四部分是最后條款,對公約的保管、簽字、加入、保留、生效、退出等做出規(guī)定。
。ㄒ唬┕s的宗旨和適用范圍
根據(jù)公約在序言中的規(guī)定,公約的宗旨是建立新的國家經濟秩序,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發(fā)展國際貿易,照顧到不同的社會、經濟和法律制度,制定國際貨物銷售的統(tǒng)一規(guī)則,以減少法律障礙,促進國際貿易的發(fā)展。
公約的適用范圍包括:1.公約適用的主體范圍。公約適用于營業(yè)地在不同國家的當事人之間所訂立的貨物買賣合同,但必須具備下列兩個條件之一:或者雙方當事人營業(yè)地所在國都是締約國;或者雖然當事人營業(yè)地所在國不是締約國,但根據(jù)國際私法規(guī)則導致應適用某一締約國法律。2.公約適用的客體范圍。公約適用的客體范圍是“貨物買賣”。但并非所有的國際貨物買賣都屬于公約的調整范圍,公約排除了以下幾種買賣:(1)以直接私人消費為目的的買賣;(2)拍賣;(3)依執(zhí)法令狀或法律授權的買賣;(4)公債、股票、投資證券、流通票據(jù)和貨幣的買賣;(5)船舶、氣墊船和飛行器的買賣;(6)電力的買賣;(7)賣方絕大部分義務是提供勞務和服務的買賣。3.公約沒有涉及的法律問題。公約的規(guī)定并沒有涉及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所有方面,以下問題公約沒有涉及:合同的效力,或其任何條款的效力或慣例的效力;合同對所有權的影響;貨物對人身造成傷亡或損害的產品責任問題。
在合同成立問題上,公約采用了傳統(tǒng)的要約、承諾的理論。
。ǘ┖贤p方的義務
1.賣方的義務。
公約第30條至第44條主要規(guī)定了賣方的義務。賣方的義務主要包括:(1)交付貨物。交付貨物是賣方的主要義務,根據(jù)公約的規(guī)定賣方應依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及方式完成交貨義務。(2)品質擔保。賣方必須保證其交付的貨物與合同約定的相符。如果合同沒有約定的,依公約的規(guī)定。(3)權利擔保。權利擔保分為所有權擔保和知識產權擔保。所有權擔保指賣方保證對其出售的貨物享有完全的所有權,必須是第三方不能提出任何權利或要求的貨物。知識產權擔保是指賣方交付貨物,必須是第三方不能依工業(yè)產權或其他知識產權主張任何權利和要求的貨物。(4)交付單據(jù)。單據(jù)在象征性交貨的情況下,對買方非常重要,可能會影響到買方能否及時提取貨物或轉賣貨物。公約第34條規(guī)定,賣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和方式移交與貨物有關的單據(jù)。
2.買方的義務。
公約第53條至60條規(guī)定了買方的義務。買方的義務主要有兩項:支付貨款和接收貨物。
。ㄈ┻`約的救濟方法
違約的救濟方法是指在一方違反合同時,另一方當事人依法獲得補償?shù)姆椒ā?/p>
1.賣方違約買方的救濟方法。(1)要求實際履行。公約第46條第1款規(guī)定,賣方違反合同時,買方可以采取要求實際履行的辦法。第47條規(guī)定,買方可以規(guī)定一個合理時間的額外期限,讓賣方履行義務。(2)交付替代物。依公約規(guī)定買方只有在貨物與合同不符構成根本違反合同時,才可以要求交付替代物。(3)修理。賣方對所交付的與合同不符的貨物進行修補、調整或替換有瑕疵的部分。(4)減價。公約第50條規(guī)定,如貨物與合同不符,不論價款是否已付,買方都可以減低價格。(5)宣告合同無效。依公約第49條規(guī)定,買方有權在下列情況下宣告合同無效:第一,賣方根本違反合同;第二,賣方在買方規(guī)定的寬限期間內沒有交貨或聲明不交貨。
2.買方違約賣方的救濟方法。(1)要求履行義務依據(jù)公約第61條至63條的規(guī)定,如果買方不履行其在合同中約定的義務或公約規(guī)定的義務,賣方可以要求其履行義務,如支付貨款、接收貨物等。(2)宣告合同無效。根據(jù)公約第64條的規(guī)定,賣方在下列情況下可以宣告合同無效:①買方的違約時根本違約;②買方在寬限的時間內仍沒履行,或買方聲明將不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履行。
3.適用于買賣雙方的一般規(guī)定。公約除上述適用于買方或賣方的特殊規(guī)定外,還在第71條至第88條規(guī)定了適用于買賣雙方的一般性規(guī)則,包括:(1)預期違約和分批交貨合同。當一方出現(xiàn)預期違約的情況時,另一方當事人可以采取中止履行義務的措施。公約從分批交貨的各批次之間的影響不同,對分批交貨的違約救濟做出了規(guī)定。(2)損害賠償。公約在第74條至第77條從賠償金額的計算、賠償?shù)南薅、采用替代交易時的損害賠償、要求損害賠償一方減少損失的責任幾個方面對損害賠償進行規(guī)定。(3)支付利息。(4)免責。公約在79條至80條規(guī)定了免責的條件、免責的后果、免責的通知義務等。(5)宣告合同無效的效果。公約從81條至84條規(guī)定了宣告合同無效的效果:①合同一經被宣告無效,即解除了買賣雙方在合同中的義務;②宣告合同無效,要求買方必須按實際收到貨物的原狀歸還貨物;③合同宣告無效后,買賣雙方必須歸還因接受履行所獲得的利益。(6)保全貨物。保全貨物是指在一方違約時,另一方當事人仍持有貨物的處置權,該當事人有義務對他持有的或控制的貨物進行保全。保全的目的是為了減少違約一方當事人因違約而給自己帶來的損失。
。ㄋ模╋L險的轉移
貨物的風險轉移到買方承擔后遺失或損壞的,買方支付貨款的義務并不因此解除。除非這種損壞或遺失是由于賣方的行為或不行為造成的。公約第67條、68條規(guī)定了風險轉移的時間,分為以下幾種情況:合同中有運輸條款的風險轉移;在運輸途中風險的轉移;其他情況下風險的轉移。第67條第2款特別強調了在貨物被劃撥到合同項下之前,風險不轉移。
國際貨物買賣的合同范本 篇4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聯(lián)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聯(lián)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買方為_____________需要同意購買,賣方同意出售下列貨物,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xié)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買賣標的
1、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種:___________________
3、規(guī)格:___________________
4、質量:________________
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項執(zhí)行
(1)以實物表示貨物質量。包括憑成交貨物的實際品質和憑樣品兩種方法。根據(jù)提供樣品者的不同可分為賣方樣品,買方樣品,對等樣品。
(2)以說明表示商品質量。即以文字、圖表、照片等方式說明商品質量。
a、憑規(guī)格買賣:________________利用一些足以反映商品品質的主要指標,如化學成分、含量、純度、性能、容量、長短、粗細等來確定貨物的品質;
b、憑等級買賣:________________通過同一類商品按規(guī)格上的差異,分為品質優(yōu)劣各不相同的若干等級來確定貨物的品質;
c、憑標準買賣:________________通過由國家或有關政府主管部門、同業(yè)公會、交易所或國際性的工商組織規(guī)定標準作為說明和評定商品品質的依據(jù);
d、憑說明書買賣:________________以說明書并附以圖樣、照片、設計圖紙、分析表及各種數(shù)據(jù)來說明n商品的具體性能和結構特點,主要適用于機、電、儀等技術密集型產品;
e、憑品牌或商標買賣:________________只憑商品的商標或品牌進行買賣,而無須對品質提出詳細要求。
(3)按雙方商定要求執(zhí)行,具體約定貨物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條數(shù)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shù)量:___________________。具體由雙方當事人根據(jù)政策、外商資信及市場行情,合理商定。允許的溢短裝數(shù)量為相當于信用證總金額5%的貨物數(shù)量。
2、計量單位和計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項執(zhí)行:________________
(1)毛重:________________貨物本身的重量加包裝物的重量,一般適用于低值商品。
(2)凈重:________________貨物本身的重量,即除去包裝物后的商品實際重量。
(3)公量:________________在計算貨物重量時,用科學儀器抽去商品中所含的水分,再加上標準含水量所求得的重量。適用于棉花、羊毛、生絲等具有較強吸濕性的商品。
(4)理論重量:________________對某些按固定規(guī)格生產和買賣的商品,每件重量大體相同,可以從件數(shù)推算出總量。(5)法定重量:________________一些國家海關法規(guī)定,商品重量加上直接接觸商品的包裝物重量為征稅的法定重量。3、交貨數(shù)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guī)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條包裝1、須用堅固的木箱或紙箱包裝,適合長途海運/郵寄/空運和多次搬運、裝卸及適應氣候的變化。并具備良好的防潮、防霉、防銹、防腐蝕及抗震能力,不能造成運輸過程中箱件破損,貨物散失。以商品的存放和運輸安全為前提,保證貨物在沒有任何損壞和腐蝕的情況下安全運抵目的地。2、包裝箱內的商品均應系加標簽,注明合同號、商品名稱、質量、規(guī)格、數(shù)量等并附有完整的維護保養(yǎng)、操作使用說明書、出廠合格證等。3、賣方應在每件包裝箱的鄰接四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顯易見的中文或英文字樣印刷以下標記:________________(1)合同號;(2)目的站/碼頭/機場;(3)收貨人;(4)貨物名稱、規(guī)格;(5)箱號/件號;(6)毛重/凈重(公斤);(7)體積(長_____寬_____高,以毫米表示)。4、在運輸包裝內裝有爆炸品、易燃物品、有毒物品、腐蝕物品、氧化劑和放射性物資等危險貨物時,都必須在運輸包裝上標明用于各種危險品的標志,以示警告,使裝卸、運輸和保管人員按貨物特性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以保護物資和人身的安全。5、每一包裝的尺寸、毛重、凈重以及其它必要的注意出項,例如;“不要倒”、“防潮”、“小心輕放”、“固定”等,無論何時如有必要應以不褪色的顏料印刷在每件包裝的表面。6、凡由于賣方包裝或保管不善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或丟失時,不論在何時何地發(fā)現(xiàn),一經證實,賣方應負責及時補齊、更換或賠償。在運輸中如非賣方包裝原因發(fā)生貨物損壞和丟失時,買方應立即向承運部門提出異議,索取商務證明,并通知賣方_____________天內到達現(xiàn)場調查。賣方負責與承運部門及保險公司交涉,買方協(xié)助賣方盡快處理,同時賣方應盡快向買方補供貨物以滿足合同需要。7、包裝費用由_____________方承擔。第四條運輸1、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項執(zhí)行:________________(1)海洋運輸:________________按經營方式不同,又分為以下兩種:________________a、租船運輸:________________可以裝運各種合法貨物,以運輸貨值較低的糧食、煤炭、木材、礦石等大宗貨物為主。b、班輪運輸:________________適合于運輸小批量的貨物。(2)鐵路運輸:________________運行速度快、載運量較大、受氣候影響小、準確性和連續(xù)性強。(3)航空運輸:________________運送迅速;節(jié)省包裝、保險和儲存費用;可以運往世界各地而不受河海和道路限制;安全準時。適合于運輸易腐、鮮活、季節(jié)性強、緊急需要的商品。(4)郵政運輸:________________簡便、快捷。2、運輸單據(jù):________________(1)海運提單:________________全套潔凈已裝船提單,作成空白抬頭,由發(fā)貨人空白背書注明“運費到付”/“運費付訖”并通知目的港的買方。(2)航空運單:________________提供一份空運單,注明“運費到付”/“運費已付”,交付買方。(3)航空郵包:________________寄一份航空郵包收據(jù)給買方。(4)_____________。3、運輸線路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賣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機場),委托承運單位發(fā)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而節(jié)約費用。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機場)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xié)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fā)運。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zhí)行。買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機場),因此增加的費用由買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賣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機場),未經買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賣方負擔。4、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___________。買方如要求變更接貨人,應在合同規(guī)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賣方,以便賣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買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中明確規(guī)定;雙方對貨物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guī)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xù),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第五條裝運1、裝運時間:________________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_____________天內予以裝船。2、裝運港(地):___________________。由賣方提出,經買方同意后確定。3、目的港(地):___________________。由賣方提出,經買方同意后確定。4、分批裝運和轉運:________________由買賣雙方協(xié)商確定是否訂立此條款。5、裝運通知:________________(1)賣方必須在裝運期前_____________天,用電報/電傳向買方通知合同號、貨物品名、數(shù)量,發(fā)票金額,件數(shù),毛重,尺碼及備貨日期,以便買方安排訂倉。(2)如果貨物任一包裝達到或超過重20噸,長12米,寬2、7米,高3米,賣方應在裝船前_____________天,向買方提供_____________份包裝圖紙,說明詳細尺碼和每件重量,以便買方安排運輸。(3)買方須在預計船抵達裝運港日期前_____________天,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和裝運港船方代理,以便賣方安排裝船。如果需要更改載貨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買方或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貨船未能在買方通知的抵達日期后_____________天內到達裝運港,從第_____________天起,在裝運港所發(fā)生的一切倉儲費和保險費由買方承擔。(4)賣方在貨物全部裝運完畢后_____________小時內,須以電報/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貨物品名、數(shù)量、毛重、發(fā)票金額,載貨船名和啟運日期。如果由于賣方未及時電告買方,以致貨物未及時保險而發(fā)生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6、滯期和速遣費用:________________船按期抵達裝運港后,如果賣方未能備貨待裝,一切空倉費和滯期費由賣方承擔。第六條保險如果在fob、cfr、fca、或cpt條件下發(fā)運貨物,應由買方負責投保。如果在cif或cip條件下運送貨物,賣方應按發(fā)票金額的110%投保_____________平安險,或_____________水漬險,或_____________一切險。另投附加險應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第七條價格與貨款支付1、計價貨幣: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價格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總價:___________________。2、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1)信用證。在賣方向買方提示由_____________銀行開出的、以賣方為受益人的金額為_____________的不可撤銷的銀行保函之日起三十日內,買方應向賣方支付合同總金額_____________%的價款,即_____________。銀行保函有效期到:___________________裝運回后_____________天,如果是分批裝運,則在最后一批貨物裝運后_____________天;_____________最后一批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_____________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后_____________月。根據(jù)賣方裝運的貨物自動按比例減少保函金額。(2)信用證-即期付款。買方應于_____________合同規(guī)定的裝運期第一天(裝運日)前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合同簽訂后_____________日內,通過_____________銀行,以_____________電傳,_____________swift,_____________信函,_____________簡式電報和信函方式出具以賣方的受益人、不可撤銷的、金額為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即期付款信用證_____________議付信用證。信用證的內容應與合同規(guī)定相符,信用證的有效期持續(xù)至開證日后_______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當?shù)靥崾締螕?jù)。信用證中應含有如下陳述“該信用證以《跟單信用證統(tǒng)一慣例1993年版,國際商會第500號出版物》為準”。(3)信用證-延期付款。買方應于_____________合同規(guī)定的裝運期的第一天(裝運日)前_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合同簽訂后_____________日內,通過_____________銀行,以_____________電傳,_____________swift,_____________信函,_____________簡式電報和信函方式,出具以賣方為受益人的、金額_____________的、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憑_____________即期_____________海運提單、航空運單、鐵路交貨通知或多式聯(lián)運單據(jù)_____________提示單據(jù),進行_____________承兌_____________延期付款_____________議付。信用證的內容應與合同規(guī)定相符,信用證的有效期持續(xù)至開證日后_______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當?shù)靥崾締螕?jù)。信用證中應含有如下內容“該信用證以《跟單信用證統(tǒng)一慣例1993年版,國際商會第5o0號出版物》為準。”(4)托收-憑單付款(d/p)。貨物裝運后,賣方應通過銀行向買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即期匯票并附上隊需單據(jù)。買方應于(委托銀行)提交匯票及所需單據(jù)時立即付款。(5)托收-承兌交單(d/a)。貨物裝運后,賣方應通過買方的銀行向買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見票_____________天付款的匯票及所需的單據(jù)以便承兌。買方應于賣方第一次出具匯票及所需的單據(jù)時立即承兌,并于匯票到期日付款。(6)匯付。買方應于:___________________收到所需單據(jù)后_____________天內;_____________提單日后_____________天內,以_____________電匯,_____________信匯,_____________票匯方式將貨物發(fā)票金額貸款支付到賣方指定銀行的賣方帳戶。3、有關單據(jù)。賣方應準備并向買方提交如下單據(jù):________________[liu______](1)匯票。向_____________(銀行的名稱,在信用證付款方式下)或_____________買方(在托上付款方式下)出具匯票。(2)運輸單據(jù)(選擇如下之一):________________a、標明通知收貨人或_____________的全套清潔已裝船提單,該提單為_____________空白抬頭;_____________空白背書,并注明_____________運費已付或_____________運費待付。b、簽發(fā)給賣方不可轉讓的海洋運單,標明運費_____________預付;_____________已付或_____________待付,通知_____________c、多式聯(lián)運單據(jù)d、航空運輸單據(jù)(空運單據(jù)/空運貨單);e、鐵路運輸單據(jù)f、信使及郵遞收據(jù)(3)其它單據(jù):________________需要原本_____________份和副本_____________份。a、商業(yè)發(fā)票b、_____________保險單_____________保險憑證c、由_____________出具的質量檢驗證明/檢驗報告/分析證明d、原產地證明_____________forma(普惠制原產地證)e、裝箱單f、重量單g、_____________發(fā)貨通知書_____________裝船通知(4)其它單據(jù)(如要需要)_____________4、銀行費用。依照根據(jù)上述選擇的付款方式,買方應承擔發(fā)生在_____________開證行(如以信用證支付),_____________托收行(如以d/p或d/a方式支付),_____________匯付行(如以匯付方式支付),所在國的所有銀行費用。除非雙方另有約定。賣方應承擔發(fā)生在該國以外所有銀行費用。第八條檢驗1、檢驗的時間和地點(1)在出口國檢驗:________________a、在產地檢驗,即貨物離開生產地點(如工廠、農場或礦山)之前_____________天內,由賣方或其委托的檢驗機構人員或買方的驗收人員對貨物進行檢驗或驗收。在貨物離開產地之前的責任,由賣方承擔。b、在裝運港/地檢驗,即以離岸質量、重量(或數(shù)量)為準。貨物在裝運港/地裝運前_____________天內,由雙方約定的_____________檢驗機構對貨物進行檢驗,該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書作為決定交貨質量、重量或數(shù)量的最后依據(jù)。檢驗機構對貨物檢驗后,貨物運抵目的港/地,買方如對貨物進行檢驗,即使發(fā)現(xiàn)質量、重量或數(shù)量有問題,也仍然有權向賣方提出異議和索賠。2、在進口國檢驗a、在目的港/地檢驗,即以到岸質量、重量(或數(shù)量)為準。在貨物運抵目的港/地卸貨后的_____________天內,由雙方約定的目的港/地的_____________檢驗機構進行檢驗,該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書作為決定交貨質量、重量或數(shù)量的最后依據(jù)。如果檢驗證書證明貨物與合同規(guī)定不符并確屬賣方責任,賣方應予負責。b、在買方營業(yè)處所或最終用戶所在地檢驗。對一些需要安裝調試進行檢驗的成套設備、機電儀產品以及在卸貨口岸開件檢驗后難以恢復原包裝的商品,雙方可約定將檢驗時間和地點延伸和推遲至貨物運抵買方營業(yè)所或最終用戶的所在地后的_____________天內進行,并以該地約定的_____________檢驗機構所出具的檢驗證書作為決定交貨質量、重量或數(shù)量的依據(jù)。3、檢驗標準和方法(1)根據(jù)《商檢法》規(guī)定,凡列入目錄的進出口商品,按照國家技術規(guī)范的強制性要求進行檢驗;沒在國家技術規(guī)范的強制性要求的,可以參照國家商檢部門指定的國外有關標準進行檢驗。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由其他檢驗機構實施檢驗的進出口商品或者檢驗項目,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辦理。此外,合同雙方當事人還可以將買賣合同中規(guī)定的質量、數(shù)量和包裝條款作為檢驗的重要依據(jù)。(2)商品檢驗的方法主要有感官檢驗、化學檢驗、物理檢驗、微生物檢驗等。第九條索賠1、索賠依據(jù):________________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_____________最終目的地_____________卸貨港后向檢驗機關申請檢驗貨物的權利。如果貨物的品質、規(guī)格、數(shù)量、重量、包裝及對安全、衛(wèi)生或健康的要求不符合合同的規(guī)定則買方應向賣方發(fā)出索賠通知,并有權以上述條款規(guī)定的檢驗機構簽發(fā)的檢驗證明作為依據(jù)向賣方索賠,并在_____________列出索賠理由。2、索賠期限:________________(1)貨物到達最終目的地之日后_____________日內只要該日不超過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后_____________日;(2)在保證期內發(fā)現(xiàn)故障或缺陷的情況下,最遲應在發(fā)現(xiàn)故障后_____________周內。3、賣方在收到本合同規(guī)定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后不遲于_____________日對買方的索賠要來作出答復。如果賣方未在上述期限內作出答復,則買方的索賠要求被視為接受。第十條稅收與本合同有關及在執(zhí)行本合同中由中國政府根據(jù)生效的稅收法律征收的所有稅收由_____________支付。與本合同有關及在執(zhí)行本合同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以外征收的所有稅收應由_____________支付。第十一條不可抗力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fā)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后______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xù)時間的適當證據(jù)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3、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xié)商決定如何執(zhí)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xù)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xié)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xiàn)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zhàn)爭(不論曾否宣戰(zhàn))、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guī)定等。第十二條終止合同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終止:________________(1)一方進入解體或倒閉階段;(2)一方被判為破產或其它原因致使資不抵債;(3)本合同已有效、全部得到履行;(4)雙方共同同意提前解除合同;(5)按仲裁機構的裁決,合同解除或終止;(6)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xiàn)的;(7)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8)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9)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xiàn)的。第十三條爭議解決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________________(1)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機構申請改變仲裁裁定。仲裁費用由敗方承擔。本文由第一范文網整理仲裁也可在雙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國進行。仲裁進行過程中,雙方將繼續(xù)執(zhí)行合同,但仲裁部分除外。(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在進行法院審理期間,除提交法院審理的事項外,合同其他部分仍應繼續(xù)履行。第十四條通知1、根據(jù)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fā)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第十五條合同的變更本合同履行期間,發(fā)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fā)出____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xié)議,該協(xié)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第十六條合同的轉讓除合同中另有規(guī)定外或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guī)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第十七條合同的解釋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jù)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lián)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第十八條補充與附件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法律、法規(guī)未作規(guī)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九條合同的效力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___份,雙方各執(zhí)__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買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賣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國際貨物買賣的合同范本 篇5
國際貨物買賣協(xié)議書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經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協(xié)商一致,達成本協(xié)議各條款,共同履行:
第一條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數(shù)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商標: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FOB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后買方于7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經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第八條裝船: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45天內予以裝船,若發(fā)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guī)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____%計算為限。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第九條保證金: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14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____%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若賣方不執(zhí)行本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第十條應附的單據(jù):賣方向買方提供:
1.全套清潔提貨單;
2.一式四份經簽字的商業(yè)發(fā)票;
3.原產地證明書;
4.裝箱單;
5.為出口____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jù)。
第十一條裝船通知:賣方在規(guī)定的裝貨時間至少14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代理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第十二條其他條款:質量、數(shù)量和重量的檢驗可于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證件,其辦理手續(xù)費、領事簽證費應由買方負擔。
第十三條裝船時間:
第十四條裝貨效率:每一個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節(jié)假日外,每艙口進貨為________立方(噸)。
第十五條延期費/慢裝卸罰款:對于________載重噸船來說,每天________U.S.D.。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臺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zhí)行時,則延遲合同的期限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第十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十八條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市用____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zhí)一份,買賣雙方簽字生效。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國際貨物買賣的合同范本 篇6
買方:
法定代表人:
賣方:
法定代表人:
鑒于買方為_________需要同意購買,賣方同意出售下列貨物,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xié)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 買賣標的
1、名稱:
2、品種:
3、規(guī)格:
4、質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zhí)行:
。1)以實物表示貨物質量。包括憑成交貨物的實際品質和憑樣品兩種方法。根據(jù)提供樣品者的不同可分為:賣方樣品,買方樣品,對等樣品。
。2)以說明表示商品質量。即以文字、圖表、照片等方式說明商品質量。
a、憑規(guī)格買賣:利用一些足以反映商品品質的主要指標,如化學成分、含量、純度、性能、容量、長短、粗細等來確定貨物的品質;
b、憑等級買賣:通過同一類商品按規(guī)格上的差異,分為品質優(yōu)劣各不相同的若干等級來確定貨物的品質;
c、憑標準買賣:通過由國家或有關政府主管部門、同業(yè)公會、交易所或國際性的工商組織規(guī)定標準作為說明和評定商品品質的依據(jù);
d、憑說明書買賣:以說明書并附以圖樣、照片、設計圖紙、分析表及各種數(shù)據(jù)來說明n商品的具體性能和結構特點,主要適用于機、電、儀等技術密集型產品;
e、憑品牌或商標買賣:只憑商品的商標或品牌進行買賣,而無須對品質提出詳細要求。
(3)按雙方商定要求執(zhí)行,具體約定貨物質量要求:_________。
第二條 數(shù)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shù)量:_________。具體由雙方當事人根據(jù)政策、外商資信及市場行情,合理商定。允許的溢短裝數(shù)量為相當于信用證總金額____%的貨物數(shù)量。
2、計量單位和計量方法: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zhí)行:
。1)毛重:貨物本身的重量加包裝物的重量,一般適用于低值商品。
(2)凈重:貨物本身的重量,即除去包裝物后的商品實際重量。
。3)公量:在計算貨物重量時,用科學儀器抽去商品中所含的水分,再加上標準含水量所求得的重量。適用于棉花、羊毛、生絲等具有較強吸濕性的商品。
(4)理論重量:對某些按固定規(guī)格生產和買賣的商品,每件重量大體相同,可以從件數(shù)推算出總量。
(5)法定重量:一些國家海關法規(guī)定,商品重量加上直接接觸商品的包裝物重量為征稅的.法定重量。
3、交貨數(shù)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guī)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_。
第三條 包裝
1、須用堅固的木箱或紙箱包裝,適合長途海運/郵寄/空運和多次搬運、裝卸及適應氣候的變化。并具備良好的防潮、防霉、防銹、防腐蝕及抗震能力,不能造成運輸過程中箱件破損,貨物散失。以商品的存放和運輸安全為前提,保證貨物在沒有任何損壞和腐蝕的情況下安全運抵目的地。
2、包裝箱內的商品均應系加標簽,注明合同號、商品名稱、質量、規(guī)格、數(shù)量等并附有完整的維護保養(yǎng)、操作使用說明書、出廠合格證等。
3、賣方應在每件包裝箱的鄰接四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顯易見的中文或英文字樣印刷以下標記:
(1)合同號;
(2)目的站/碼頭/機場;
(3)收貨人;
(4)貨物名稱、規(guī)格;
。5)箱號/件號;
。6)毛重/凈重(公斤);
。7)體積(長×寬×高,以毫米表示)。
4、在運輸包裝內裝有爆炸品、易燃物品、有毒物品、腐蝕物品、氧化劑和放射性物資等危險貨物時,都必須在運輸包裝上標明用于各種危險品的標志,以示警告,使裝卸、運輸和保管人員按貨物特性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以保護物資和人身的安全。
5、每一包裝的尺寸、毛重、凈重以及其它必要的注意出項,例如;“不要倒”、“防潮”、“小心輕放”、“固定”等,無論何時如有必要應以不褪色的顏料印刷在每件包裝的表面。
6、凡由于賣方包裝或保管不善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或丟失時,不論在何時何地發(fā)現(xiàn),一經證實,賣方應負責及時補齊、更換或賠償。在運輸中如非賣方包裝原因發(fā)生貨物損壞和丟失時,買方應立即向承運部門提出異議,索取商務證明,并通知賣方_________天內到達現(xiàn)場調查。賣方負責與承運部門及保險公司交涉,買方協(xié)助賣方盡快處理,同時賣方應盡快向買方補供貨物以滿足合同需要。
7、包裝費用由_________方承擔。
第四條 運輸
1、運輸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zhí)行:
。1)海洋運輸:按經營方式不同,又分為以下兩種:
a、租船運輸:可以裝運各種合法貨物,以運輸貨值較低的糧食、煤炭、木材、礦石等大宗貨物為主。
b、班輪運輸:適合于運輸小批量的貨物。
。2)鐵路運輸:運行速度快、載運量較大、受氣候影響小、準確性和連續(xù)性強。
(3)航空運輸:運送迅速;節(jié)省包裝、保險和儲存費用;可以運往世界各地而不受河海和道路限制;安全準時。適合于運輸易腐、鮮活、季節(jié)性強、緊急需要的商品。
。4)郵政運輸:簡便、快捷。
2、運輸單據(jù):
。1)海運提單:全套潔凈已裝船提單,做成空白抬頭,由發(fā)貨人空白背書注明“運費到付”/“運費付訖”并通知目的港的買方。
。2)航空運單:提供一份空運單,注明“運費到付”/“運費已付”,交付買方。
。3)航空郵包:寄一份航空郵包收據(jù)給買方。
。4)_________。
3、運輸線路及費用負擔:賣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機場),委托承運單位發(fā)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而節(jié)約費用。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機場)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進行協(xié)商,取得一致意見后,再辦理發(fā)運。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zhí)行。買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機場),因此增加的費用由買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賣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機場),未經買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賣方負擔。
4、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_。買方如要求變更接貨人,應在合同規(guī)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____天通知賣方,以便賣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買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中明確規(guī)定;雙方對貨物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guī)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xù),做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 裝運
1、裝運時間: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_________天內予以裝船。
2、裝運港(地):_________。由賣方提出,經買方同意后確定。
3、目的港(地):_________。由賣方提出,經買方同意后確定。
4、分批裝運和轉運:由買賣雙方協(xié)商確定是否訂立此條款。
5、裝運通知:
。1)賣方必須在裝運期前_________天,用電報/電傳向買方通知合同號、貨物品名、數(shù)量,發(fā)票金額,件數(shù),毛重,尺碼及備貨日期,以便買方安排訂倉。
。2)如果貨物任一包裝達到或超過重20噸,長12米,寬2.7米,高3米,賣方應在裝船前_________天,向買方提供_________份包裝圖紙,說明詳細尺碼和每件重量,以便買方安排運輸。
。3)買方須在預計船抵達裝運港日期前_________天,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和裝運港船方代理,以便賣方安排裝船。如果需要更改載貨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買方或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貨船未能在買方通知的抵達日期后_________天內到達裝運港,從第_________天起,在裝運港所發(fā)生的一切倉儲費和保險費由買方承擔。
。4)賣方在貨物全部裝運完畢后_________小時內,須以電報/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貨物品名、數(shù)量、毛重、發(fā)票金額,載貨船名和啟運日期。如果由于賣方未及時電告買方,以致貨物未及時保險而發(fā)生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6、滯期和速遣費用:船按期抵達裝運港后,如果賣方未能備貨待裝,一切空倉費和滯期費由賣方承擔。
第六條 保險
如果在FOB、CFR、FCA、或CPT條件下發(fā)運貨物,應由買方負責投保。
如果在CIF或CIP條件下運送貨物,賣方應按發(fā)票金額的110%投保_________平安險,或_________水漬險,或_________一切險。另投附加險應包括:_________。
第七條 價格與貨款支付
1、計價貨幣:_________;單位價格金額:_________;總價:_________。
2、付款方式:
(1)信用證。在賣方向買方提示由_________銀行開出的、以賣方為受益人的金額為_________的不可撤銷的銀行保函之日起三十日內,買方應向賣方支付合同總金額_________%的價款,即_________。
銀行保函有效期到:_________裝運回后_________天,如果是分批裝運,則在最后一批貨物裝運后_________天;_________最后一批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_________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后_________月。根據(jù)賣方裝運的貨物自動按比例減少保函金額。
。2)信用證-即期付款。買方應于_________合同規(guī)定的裝運期第一天(裝運日)前_________日,_________合同簽訂后_________日內,通過_________銀行,以_________電傳,_________swift,_________信函,_________簡式電報和信函方式出具以賣方的受益人、不可撤銷的、金額為_________的_________即期付款信用證_________議付信用證。信用證的內容應與合同規(guī)定相符,信用證的有效期持續(xù)至開證日后_________月,以便受益人在當?shù)靥崾締螕?jù)。
3、有關單據(jù)。賣方應準備并向買方提交如下單據(jù):
。1)匯票。向_________(銀行的名稱,在信用證付款方式下)或_________買方(在托上付款方式下)出具匯票。
。2)運輸單據(jù)(選擇如下之一):
a、標明通知收貨人或_________的全套清潔已裝船提單,該提單為_________空白抬頭;_________空白背書,并注明_________運費已付或_________運費待付。
b、簽發(fā)給賣方不可轉讓的海洋運單,標明運費_________預付;_________已付或_________待付,通知_________
c、多式聯(lián)運單據(jù)
d、航空運輸單據(jù)(空運單據(jù)/空運貨單);
e、鐵路運輸單據(jù)
f、信使及郵遞收據(jù)
(3)其它單據(jù):需要原本_________份和副本_________份。
a、商業(yè)發(fā)票
b、_________保險單_________保險憑證
c、由_________出具的質量檢驗證明/檢驗報告/分析證明
d、原產地證明_________forma(普惠制原產地證)
e、裝箱單
f、重量單
g、_________發(fā)貨通知書_________裝船通知
。4)其它單據(jù)(如要需要)_________
4、銀行費用。依照根據(jù)上述選擇的付款方式,買方應承擔發(fā)生在_________開證行(如以信用證支付),_________托收行(如以d/p或d/a方式支付),_________匯付行(如以匯付方式支付),所在國的所有銀行費用。除非雙方另有約定。賣方應承擔發(fā)生在該國以外所有銀行費用。
第八條 檢驗
1、檢驗的時間和地點
。1)在出口國檢驗:
a、在產地檢驗,即貨物離開生產地點(如工廠、農場或礦山)之前_________天內,由賣方或其委托的檢驗機構人員或買方的驗收人員對貨物進行檢驗或驗收。在貨物離開產地之前的責任,由賣方承擔。
b、在裝運港/地檢驗,即以離岸質量、重量(或數(shù)量)為準。貨物在裝運港/地裝運前_________天內,由雙方約定的_________檢驗機構對貨物進行檢驗,該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書作為決定交貨質量、重量或數(shù)量的最后依據(jù)。檢驗機構對貨物檢驗后,貨物運抵目的港/地,買方如對貨物進行檢驗,即使發(fā)現(xiàn)質量、重量或數(shù)量有問題,也仍然有權向賣方提出異議和索賠。
2、在進口國檢驗
a、在目的港/地檢驗,即以到岸質量、重量(或數(shù)量)為準。在貨物運抵目的港/地卸貨后的_________天內,由雙方約定的目的港/地的_________檢驗機構進行檢驗,該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書作為決定交貨質量、重量或數(shù)量的最后依據(jù)。如果檢驗證書證明貨物與合同規(guī)定不符并確屬賣方責任,賣方應予負責。
b、在買方營業(yè)處所或最終用戶所在地檢驗。對一些需要安裝調試進行檢驗的成套設備、機電儀產品以及在卸貨口岸開件檢驗后難以恢復原包裝的商品,雙方可約定將檢驗時間和地點延伸和推遲至貨物運抵買方營業(yè)所或最終用戶的所在地后的_________天內進行,并以該地約定的_________檢驗機構所出具的檢驗證書作為決定交貨質量、重量或數(shù)量的依據(jù)。
3、檢驗標準和方法
。1)根據(jù)《商檢法》規(guī)定,凡列入目錄的進出口商品,按照國家技術規(guī)范的強制性要求進行檢驗;沒在國家技術規(guī)范的強制性要求的,可以參照國家商檢部門指定的國外有關標準進行檢驗。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由其他檢驗機構實施檢驗的進出口商品或者檢驗項目,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辦理。此外,合同雙方當事人還可以將買賣合同中規(guī)定的質量、數(shù)量和包裝條款作為檢驗的重要依據(jù)。
。2)商品檢驗的方法主要有感官檢驗、化學檢驗、物理檢驗、微生物檢驗等。
第九條 索賠
1、索賠依據(jù):買方有權在貨物到達_________最終目的地_________卸貨港后向檢驗機關申請檢驗貨物的權利。如果貨物的品質、規(guī)格、數(shù)量、重量、包裝及對安全、衛(wèi)生或健康的要求不符合合同的規(guī)定則買方應向賣方發(fā)出索賠通知,并有權以上述條款規(guī)定的檢驗機構簽發(fā)的檢驗證明作為依據(jù)向賣方索賠,并在_________列出索賠理由。
2、索賠期限:
。1)貨物到達最終目的地之日后_________日內只要該日不超過貨物到達卸貨港之日后_________日;
(2)在保證期內發(fā)現(xiàn)故障或缺陷的情況下,最遲應在發(fā)現(xiàn)故障后_________周內。
3、賣方在收到本合同規(guī)定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后不遲于_________日對買方的索賠要來做出答復。如果賣方未在上述期限內做出答復,則買方的索賠要求被視為接受。
第十條 稅收
與本合同有關及在執(zhí)行本合同中由中國政府根據(jù)生效的稅收法律征收的所有稅收由_________支付。與本合同有關及在執(zhí)行本合同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以外征收的所有稅收應由_________支付。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fā)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后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xù)時間的適當證據(jù)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xié)商決定如何執(zhí)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xù)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xié)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xiàn)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zhàn)爭(不論曾否宣戰(zhàn))、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guī)定等。
第十二條 終止合同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終止:
。1)一方進入解體或倒閉階段;
。2)一方被判為破產或其它原因致使資不抵債;
。3)本合同已有效、全部得到履行;
。4)雙方共同同意提前解除合同;
。5)按仲裁機構的裁決,合同解除或終止;
。6)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xiàn)的;
。7)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8)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9)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xiàn)的。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仲裁裁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機構申請改變仲裁裁定。
仲裁費用由敗方承擔。
仲裁也可在雙方均能接受的第三國進行。
仲裁進行過程中,雙方將繼續(xù)執(zhí)行合同,但仲裁部分除外。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在進行法院審理期間,除提交法院審理的事項外,合同其他部分仍應繼續(xù)履行。
第十四條 通知
1、根據(jù)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fā)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五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fā)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fā)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xié)議,該協(xié)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六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guī)定外或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guī)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七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jù)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lián)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做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十八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法律、法規(guī)未作規(guī)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zhí)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賣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際貨物買賣的合同范本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
中國_________(以下簡稱賣方)和_________國_________(以下簡稱買方)雙方經過友好協(xié)商,同意按照以下兩部分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一、商品品名:
_________。
二、數(shù)量:
_________噸。
三、規(guī)格:指標項目試驗方法。
1.密度:_________克/立方厘米。
2.含硫:重_________%最高_________。
3.含水:重_________%最高_________。
四、價格:
本合同各交貨期的具體價格原則上與_________號合同,同一交貨期有效的價格一致。
五、交貨期:
_________年第1季度_________噸;第2季度_________噸;第3季度_________噸;第4季度_________噸。各季度的裝船月份由買方選定,但應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賣方。
六、裝船口岸:
_________。
七、目的口岸:
_________。
八、付款條件:
買方應于貨物裝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條1款雙方商定的裝船數(shù)量及期限,通過雙方同意的銀行開出以中國化工進出口公司山東省分公司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證。該信用證憑受益人出具的以開證行為付款人的匯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條所規(guī)定的各項單據(jù),自提單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單日在內),由開證行將貨款電匯中國銀行。信用證金額應按雙方商定的交貨數(shù)量增開5%。信用證上須證明租船提單可以接受。
九、單據(jù):
1.賣方在貨物啟運后,應向議付銀行提供下列單據(jù)作為議付貨款的依據(jù):
(1)發(fā)票_________份;
(2)清潔裝船提單正本_________份;
(3)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質量檢驗證書,重量鑒定證書及產地證明書各一份。
2.賣方須將上述單據(jù)中的清潔裝船提單副本_________份,隨船帶交目的港買方指定的收貨人。其余單據(jù)副本_________份航寄買方。
十、附注:
1.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條款尚未規(guī)定的事項,應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條款以及由雙方隨時協(xié)商后決定的條款履行。
2.本合同的執(zhí)行由商事株式會社開立信用證。
3.本合同項下的數(shù)量雙方應努力執(zhí)行,但如買方或賣方在接貨或供貨方面有困難時,雙方對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_________兩國文字書就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持一份為證。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
一、總則:本部分條款與第一部分條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兩部分。
二、交貨條件:
1.貨物所有權及風險的轉移,以裝港岸上輸油臂與油輪集輸油管連接點作為分界線,貨物通過該連接點時,由賣方轉移到買方,賣方交貨責任即告終止。
2.買方所派油輪,禁止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沿海水域排放油類或油性混合物。油輪進港后,應根據(jù)港口當局的規(guī)定把壓艙污水排放在處理池內,費用由買方負擔。
3.買方所派油輪在裝貨港,應遵守當?shù)匦姓斁炙?guī)定的有關油輪作業(yè)安全規(guī)則。
4.買方所派油輪載重噸不得超過_________噸,滿載最大吃水不得超過_________米。油輪長度不得大于_________米。如買方所派油輪不符合上述規(guī)定時,必須事先征得賣方同意,否則由此所造成的港口當局拒絕油輪靠棧橋,或發(fā)生空艙及與此有關的損失均由買方負擔。
5.由于賣方的原因,如在裝貨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駁裝貨時,其費用由賣方負擔。但由于買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駁裝貨時,其費用由買方負擔,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為了確保油輪的安全,裝船移泊費用由買方自理。
6.每批裝船數(shù)量允許增減5%,由買方選擇。
三、裝船通知:
1.買方應在裝船月15天前電告賣方派船計劃,包括船名,預抵裝港日期,裝運數(shù)量。賣方接到買方派船計劃后,應在五天內電復買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預抵裝港日期和裝運數(shù)量。買賣雙方對油輪預抵裝港日期或裝運數(shù)量的意見不一致時,雙方協(xié)商安排一個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裝運數(shù)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輪來接貨。雙方商妥的油輪預抵裝港的日期叫做“確認日期”。
2.買方應按雙方商妥的“確認日期”派油輪抵達裝港。賣方應及時裝貨。如買賣雙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確認日期”或裝運數(shù)量時,對方根據(jù)儲罐,泊位和供貨或接貨的可能以及油輪安排的可能,應在兩天內電復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輪在“確認日期”以前或以后抵達裝港,賣方應做出最大努力盡快裝貨。
3.買方在本條1.項通知派船計劃時,已列明預抵裝港日期及裝運數(shù)量,但注明船名待定時,買方應最遲在確認日期十天前將船名電告賣方。
4.雙方商妥“確認日期”的油輪,允許買方按同一“確認日期”,同一裝運數(shù)量和裝貨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輪代替。但買方最遲應在“確認日期”前五天將代替油輪的船名等有關情況通知賣方。
5.買方在油輪抵達裝港前五天電告賣方(包括裝港賣方分公司)及裝港中國外輪代理公司預報船名,船籍,預抵裝港日期,裝運數(shù)量,買方應指示船長在油輪抵達裝港前48小時和24小時及6小時向賣方(包括裝港賣方分公司)及裝港中國外輪代理公司報告預抵裝港的時間。
6.裝船完畢后,賣方應在24小時內以電報通知買方:合同號,品名,密度(注明換算溫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貨人,裝運數(shù)量,發(fā)票單價,總值,提單日,離泊時間。
四、裝貨定額:
1.油輪抵達裝港后,具備裝貨條件時,船長通過裝港外輪代理公司應在辦公時間內以書面或VHF電話向裝港賣方或外輪代理公司提出備裝通知書并同時確認。裝船作業(yè)開始時間按以下規(guī)定計算。
(1)按“確認日期”抵裝港的油輪,以確認備裝通知書六小時后開始起算。但如在確認備裝通知書后不到六小時裝油時,以開裝時間起算。
(2)在“確認日期”前一天辦公完畢時間(從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00,從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00時)前抵裝港的油輪,在辦完入港手續(xù)后,如有條件提前裝油者,以開裝時間起算,沒有條件裝油者,則以確認日上午八時起算。
(3)在“確認日期”前一天從辦公完畢時間至24:00時抵裝港的油輪,在辦完入港手續(xù)后,如有條件提前裝油者,以開裝時間起算,如沒有條件者,則以確認日下午二時起算。在“確認日期”以后抵裝港的油輪,以開裝時間起算。
2.自起算裝船作業(yè)時間開始,賣方應在36小時內將整船貨物裝完,除大風雷雨天氣及港務當局另有規(guī)定外,應日夜連續(xù)裝貨。
3.由于下列情況耗費的時間,均不計算在裝貨作業(yè)時間以內:
(1)由于大風,雷雨等惡劣天氣而不能進行作業(yè)的時間。
(2)港務當局由于安全原因不準靠棧橋而在港內停留的時間及港務當局禁止裝船的時間。
(3)排放壓艙污水至驗艙完畢的時間。
4.以拆卸輸油管線完畢時間作為裝貨作業(yè)的完畢時間。
5.因碼頭裝貨設備故障而發(fā)生的滯期費按本部分第五條第1.項所規(guī)定的運費率的50%計算。
五、滯期費:
1.賣方若未能按本部分第四條2款所規(guī)定的裝貨定額時間裝貨完畢,則賣方應向買方交付滯期費,滯期費應以雙方確認的裝船數(shù)量作為它的船型,每日滯期費應以WORLDSCALE所規(guī)定的基數(shù)(以提單日期為準)乘相應的AFRA運費率計算。
2.油輪在裝貨港口的動態(tài),以裝港外輪代理公司編制的并經船長簽字確認的裝貨時間事實記錄為準,賣方應在裝貨后三十天內向買方提供裝貨時間事實記錄一份。
3.買方向賣方提出的滯期費,經賣方審核屬實后,應以美元現(xiàn)匯支付。
4.如果買方向賣方提出滯期索賠,須在船抵目的港后60天內提出。
六、商品檢驗:
1.重量的鑒定由裝船口岸國家商檢局出具的重量鑒定證書為準。提單數(shù)量應根據(jù)重量鑒定證書填寫。重量鑒定證書及提單所列數(shù)量作為買賣雙方交貨數(shù)量的依據(jù)。
2.品質的檢驗:由裝船口岸國家商檢局按SYB20__-59石油產品試樣法取樣,混合后分裝三份作為賣方所交貨物的標準樣品。上述三份樣品之中的一份將交給油輪船長。其余二份均交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局,一份供化驗用,一份裝貨后保存六十天。國家商檢局經化驗后所出具的品質證書作為賣方所交貨物的品質依據(jù)。
七、投保油污責任險:
1.買方所派油輪應加入基于1969年《國際油污民事責任公約(CLC)》第七條的金額保證(P&ICLUB保險)以及TOVALOP協(xié)定。
2.由買方所派油輪,當在裝港遇事故而發(fā)生油類和油類混合物的污染或有發(fā)生這類污染的可能性時,船東或船長應迅速采取清除措施,防止油污而造成的損失,或為避免油污損失進一步擴大所采取合理而有效的措施。但船東或船長不采取上述措施時,賣方在通知船東或船長之后,可以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進行清除工作和減輕油污可能造成的損失。賣方應隨時將所要采取的措施和后果告訴船東或船長,如時間允許,應在采取措施前,將擬采取的措施告訴船東或船長。賣方采取的上述措施可以認為是按船東或船長委托進行的。在這種場合,對于被委托者采取的措施,委托者有權按實際情況向對方提出異議或者通知其停止工作。委托人提出通知后,被委托者則應無權再繼續(xù)進行工作。
3.賣方或船東船長采取的上述措施均不得與1969年《國際油污損害民事責任公約(CLC)》及TOVALOP協(xié)定的規(guī)定相抵觸。
八、人力不可抗拒: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時交貨時,賣方可以延期交貨或部分延期交貨或取消合同,但賣方應向買方提交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開具的發(fā)生事故情由的證明文件。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時接貨時,買方可以延期接貨或部分延期交貨或取消合同,但買方應向賣方提交由日本國際商事仲裁協(xié)會簽發(fā)的證明文件。
九、罰款:
如買方除本部分第八條規(guī)定以外未按合同規(guī)定執(zhí)行,以致本合同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按期執(zhí)行,而使賣方遭受損失時,買方應承付罰金,罰金分別為合同總值或未能執(zhí)行部分總值的1%。如賣方除本部分第八條規(guī)定以外未能全部或一部分履約交貨而使買方遭受時損失,賣方應承付罰金,罰金分別為合同總值或未能履行部分總值的1%。
十、仲裁:
因執(zhí)行合同所發(fā)生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首先應由簽訂合同雙方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經協(xié)商后尚不能解決,應提交仲裁,不向法院申訴。仲裁在被告所在國進行。在中國,在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jù)該委員會的仲裁程序規(guī)則進行仲裁。在_________,由_________國際商事仲裁協(xié)會根據(jù)該協(xié)會的仲裁程序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簽訂合同雙方都應執(zhí)行。
十一、本合同第二部分以中,_________兩國文字書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賣方(蓋章):_________ 買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國際貨物買賣的合同范本 篇8
出口合同
合同號:
簽約日期:
簽約地:
賣方:
地址:中國北京
電話:
傳真:
電傳:
買方:
地址:美國洛杉礬
電話:
傳真:
電傳:
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
。1)貨物名稱、規(guī)格:
。2)數(shù)量:
。3)單價:
。4)總值:
。ㄉ鲜觯2)、(3)、(4)條合計)
(5)交貨條件:FOB/CFR/CIF
除非另有規(guī)定,“FOB”,“CFR”和“CIF”均應依照國際商會制定的《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 1990)辦理。
。6)貨物生產標準:
。7)包裝:
。8)噴頭:
。9)裝運期限;
。10)裝運港口:
。11)目的港口:
。12)保險:
當交貨條件為FOB或CFR時,應由買方負責投保;當交貨條件為CIF時,應由賣方按發(fā)票金額110%投保 險;附加險 ;
。13)支付條款:
13.1信用證(L/C)支付方式
買方應在裝運期前/合同生效后 日,在銀行以電傳/電信方式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議付信用證。信用證應在裝船完畢后 日內在受益人所在地到期。
13.2托收(D/P或 D/A)支付
貨物發(fā)運后,賣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付款跟單匯票,按即期付款交單(D/P)方式,通過賣方銀行及 銀行向買方轉交單證,換取貨物。
貨物發(fā)運后,賣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承兌跟單匯票,匯票付款期限為 后 日,按即期承兌交單(D/A 日)方式,通過賣方銀行及 銀行,經買方承兌后,向買方轉交單證。買方按匯票期限到期支付貨款。
。14)單證:
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交下列單證:
。╝)標明通知收貨人/受貨代理人的全套清潔的、已裝船的、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并注明運費已付/到付的海運提單。
。╞)商業(yè)發(fā)票 份;
(c)在CIF條件下的保險單/保險憑證;
。╠)裝箱單一式 份;
。╡)品質證明書;
。╢)原產地證明書。
。15)裝運條件3
15.l在FOB條件下,由買方負責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交貨日期洽定艙位。賣方應在合同規(guī)定的裝船期前 日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shù)量、金額、箱數(shù)、總重量、總體積及貨物在裝運港備受待運的日期以電傳/傳真通知買方。買方應在裝船期前日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以便賣方安排裝運。如果有必要改變裝運船只或者其到達日期,買方或其運輸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船只不能在買方通知的船期后 日內到達裝運港,買方應承擔從第 日起發(fā)生的貨物倉儲保管費用。
15.2在 FOB,CFR和 CIF條件下,賣方在貨物裝船完畢后應立即以電傳/傳真向買方及買方指定的代理人發(fā)出裝船通知。裝部通知應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數(shù)量、毛重、包裝尺碼、發(fā)票金額、提單號碼、啟航期和預計到達的目的港的日期。如貨物系危險品或易燃品,也應注明,F(xiàn)號。
15.3允許/不允許部分裝運或轉運。
15.4賣方有權在 %數(shù)量內溢裝或短裝。
。16)質量/數(shù)量不符和索賠條款
在貨物運抵目的港后,一旦發(fā)現(xiàn)貨物之質量、數(shù)量或重量與合同規(guī)定的不符,買方可以憑借雙方同意的檢驗組織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賣方索賠。但是,應由保險公司或航運公司負責的`損失除外。有關質量不符的索賠應由買方在貨物到港后30天內提出;有關數(shù)量或重量不符的索賠應在貨物到港后15天內提出。賣方應在收到索賠要求后3O天內回復買方。
(17)不可抗力
賣方對由于下列原因而導致不能或暫時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義務的,不負責任:水災、火災、地震、干旱、戰(zhàn)爭或其它任何在簽約時賣方不能預料、無法控制且不能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但賣方應盡快地將所發(fā)生的事件通知對方,并應在事件發(fā)生后幾內將有關機構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寄交對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響超過12O天,雙方應協(xié)商合同繼續(xù)簡行或終止簡行的事宜。
。18)仲裁
因履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仍不能解決爭議,則應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北京),依據(jù)其仲裁規(guī)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拘束力。仲裁費應由敗訴一方承擔,但仲裁委員會另有裁定的除外。在仲裁期間,除仲裁部分之外的其它合同條款應繼續(xù)執(zhí)行。
。19)特殊條款: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
賣方: 買方: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國際貨物買賣的合同范本 篇9
買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賣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經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協(xié)商一致,達成本協(xié)議各條款,共同履行:
第一條 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數(shù)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商標: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付款條件:
簽訂合同后買方于7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經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第八條 裝船:
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45天內予以裝船,若發(fā)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guī)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____%計算為限。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第九條 保 證 金:
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14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____%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若賣方不執(zhí)行本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第十條 應附的單據(jù):賣方向買方提供:
1.全套清潔提貨單;
2.一式四份經簽字的`商業(yè)發(fā)票;
3.原產地證明書;
4.裝箱單;
5.為出口________ 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jù)。
第十一條 裝船通知:
賣方在規(guī)定的裝貨時間至少14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代理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第十二條 其他條款:
質量、數(shù)量和重量的檢驗可于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證件,其辦理手續(xù)費、領事簽證費應由買方負擔。
第十三條 裝船時間:
第十四條 裝貨效率:
每一個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節(jié)假日外,每艙口進貨為________ 立方(噸)。
第十五條 延期費/慢裝卸罰款:
對于________載重噸船來說,每天________U.S.D.。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臺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zhí)行時,則延遲合同的期限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第十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十八條 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市用____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zhí)一份,買賣雙方簽字生效。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國際貨物買賣的合同范本 篇10
買方:
地址:
編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賣方:
地址:
編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經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下協(xié)商一致,達成本協(xié)議各條款,共同履行:
第一條?貨物名稱:
第二條?產地:
第三條?數(shù)量:
第四條?_____:
第五條?價格:
第六條?包裝:
第七條?付款條件:買方于簽訂合同后7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經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第八條?裝船: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45天內予以裝船。若發(fā)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guī)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計算為限。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第九條?保證金: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14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總金額%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若賣方不執(zhí)行本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第十條?應附的單據(jù):賣方向買方提供:
清潔提貨單;
2.一式四份經簽字的商業(yè)發(fā)票;
3.原產地證明書;
4.裝箱單;
5.為出口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jù)。
第十一條?裝船通知:賣方在規(guī)定的裝貨時間至少14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代理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第十二條?其他條款:質量、數(shù)量和重量的檢驗可于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證件,其辦理手續(xù)費、領事簽證費應由買方負擔。
第十三條?裝船時間:
第十四條?裝貨效率:每一個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節(jié)假日外,每艙口進貨為立方(噸)。
第十五條?延期費/慢裝卸罰款:對于載重噸船來說,每天u.s.d.。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臺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zhí)行時,則延遲合同的期限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第十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十八條?本合同于年?月?日在市用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zhí)一份,買賣雙方簽字生效。
買方:賣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簽約日期:
國際貨物買賣的合同范本 篇11
案 情
上海甲公司將于20__年9月25日籌辦大型慶祝宴會、20__年8月25日,因客戶丙對宴會的主菜牛排提出7肉質要求,故與美國*公司簽訂合同:甲公司向乙公司購買u.s.d.a.prim安格斯菲力牛排500奔斤:甲公司特地向乙公司說明了合同的意圖,并強調了牛排的等級要求。
乙公司隨后開始組織資源。固裝貨延誤,在20__年9月24日送到上海。隨后,甲方在驗貨時發(fā)現(xiàn),u.s.d.a.prim級牛排只有200公斤,其余為u.s.d.a.choice級牛排。
甲公司要求解除合同。乙公司不同意雙方出現(xiàn)爭議。
甲公司主張乙公司根本違約、要求解除合同,甲方還以牛排品質下降,時間延誤,造成與丙的合同不能履行,請求法院判決乙賠償造成的利潤損失和甲公司向客戶支付的違約金5萬元人民幣。
乙公司辯稱已經履行合同,所交貨物只有少部分不符合合同規(guī)定,時間在9月24目前,而甲公司舉辦的宴會是25日,時間并末耽誤。因此,乙公司請求繼續(xù)履行合同,但可以減少價款或更換貨物,并對因時間延誤給予甲一定補償,但不同意完全承擔甲公司提出的損失。
法律評析
本案的核心在于是否可以確定乙公司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根本違約,甲公司是否能解除其與乙公司的合同。
國際貨物買賣的合同范本 篇12
正文:國際貨物買賣合同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
經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協(xié)商一致,達成本協(xié)議各條款,共同履行:
第一條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數(shù)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商標: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FOB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后買方于7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經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第八條裝船: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45天內予以裝船,若發(fā)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guī)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____%計算為限。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第九條保證金: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14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____%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若賣方不執(zhí)行本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第十條應附的單據(jù):
賣方向買方提供:
1.全套清潔提貨單;
2.一式四份經簽字的商業(yè)發(fā)票;
3.原產地證明書;
4.裝箱單;
5.為出口____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jù)。
第十一條裝船通知:賣方在規(guī)定的裝貨時間至少14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代理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第十二條其他條款:質量、數(shù)量和重量的檢驗可于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證件,其辦理手續(xù)費、領事簽證費應由買方負擔。
第十三條裝船時間:
第十四條裝貨效率:每一個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節(jié)假日外,每艙口進貨為________立方(噸)。
第十五條延期費/慢裝卸罰款:對于________載重噸船來說,每天________U.S.D.。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臺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zhí)行時,則延遲合同的期限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第十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十八條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市用____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zhí)一份,買賣雙方簽字生效。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國際貨物買賣的合同范本 篇13
出 買 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lián) 系 地 址:
買 受 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聯(lián) 系 地 址:
甲乙雙方本著長期合作、互惠互利、共同發(fā)展的原則,經友好協(xié)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購由乙方制造或代理的產品事項,達成本供貨協(xié)議,并就此協(xié)議以下方面達成一致的商務約定:
第一條 產品數(shù)量
鑒于長期供貨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產品數(shù)量以乙方的實際需要為標準,最終按照雙方實際發(fā)生的數(shù)量結算.
第二條 供貨期間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貨的期間為 年,自本合同發(fā)生法律效力之日起開始計算。本供貨期間屆滿,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三條 合同價款及支付
3.1 合同價款
3.1.1 經雙方協(xié)商確認,甲方出售給乙方的產品單價詳見附表1 。
3.1.2 考慮到市場的變化和雙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確定的長期關系,雙方一致同意,當本合同約定的產品的市場價格連續(xù)三個月上漲或下跌超過本合同約定單價的30 %時,雙方應達成補充協(xié)議重新確定單價并協(xié)商解決此前三個月已經結算貨款的追加或退還問題。
3.1.3 如雙方無法就新的單價達成一致意見,則仍按照本合同3.1.1條約定的單價與市場實際單價之間差價的 50%上漲或下調,但對于此前三個月的結算不再調整。
3.2 貨款的結算與支付
3.2.1 周期
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確定乙方與甲方采取月結的方式結算價款,即以一個日歷月為一個結算周期,每月的 15 日至25日為本結算周期的核對期和上一個結算周期的付款期。
3.2.2 結算
雙方應在核對期共同就本結算周期發(fā)生的提貨單、收貨單、退貨單等有效單據(jù)進行核對,核對一致后確定該結算周期內乙方實際收到的甲方貨物數(shù)量,按本合同3.1條約定的單價計算該結算周期乙方應支付甲方的總價款。
3.2.3 付款
乙方在與甲方核對清楚并確定了該結算周期的付款金額后,于下一個結算周期的核對期內向甲方支付該貨款。甲方應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開具等額的正式發(fā)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則乙方有權拒絕付款。乙方遲延付款的,按照日萬分之二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遲延履行金。
3.3 乙方向甲方支付貨款采用現(xiàn)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幣支付。甲方提供并確認其帳戶如下:
開戶銀行:
帳 號:
單位名稱:
第四條 交付
4.1 交付方式
4.1.1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共同確認本合同約定之產品的交付方式為甲方送貨至乙方指定的地點。具體程序為:乙方根據(jù)自身生產經營需要,向甲方發(fā)出書面送貨通知(傳真、郵寄、專人送達均可),送貨通知應該記載明確乙方需要的產品型號、數(shù)量及送貨時間,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應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時間內將乙方指定數(shù)量、型號的產品送到指定的地點。
4.1.2 甲方因送貨發(fā)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4.1.3在甲方將產品送達至乙方指定的地點之前,無論乙方付款與否,該產品的損毀、滅失等一切風險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檢驗并在送貨單上簽字確認接收后,該風險始轉移給乙方。
4.2 交付地點
4.2.1 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點為: 。
4.2.2如乙方根據(jù)實際情況需要改變送貨地點的,以乙方向甲方發(fā)出的送貨通知所實際記載的送貨地點為準,如乙方在送貨單上沒有記載送貨地址的,視為送貨地址為4.2.1條指定的地址。
4.3甲方向乙方交付產品時,應該由甲方或實際承運人向乙方提供送貨的產品清單并留存一份給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員在送貨單上的簽字或乙方在該送貨單上的蓋章行為,視為為甲方完成交付義務。但上述行為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發(fā)送的如該清單所列的數(shù)量、型號的產品,并不表示乙方已經檢驗完畢,乙方檢驗應該在檢驗期內進行。
4.4甲方應按照乙方送貨通知指定的期間向乙方履行交付義務。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絕接收,同時單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誤工期形成的罰款、損失以及臨時購買其他替代產品的差價。
第五條 檢驗及質量保證
5.1在甲方將本合同約定的產品按照本合同第4條的約定交付乙方后,乙方應首先即時對甲方送貨的數(shù)量、型號進行清點、檢查,并在甲方或承運人提供的送貨單上簽字。對于產品數(shù)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乙方有權只按照實際接收的數(shù)量簽收。對于產品型號與本合同約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權只簽收符合約定的部分,對不符合約定的產品由甲方負責調換,因此發(fā)生的費用由甲方自行負責。
因上述情況導致乙方沒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數(shù)量接收產品的,對未接收部分的檢驗期間順延,且乙方有權僅就實際接收的數(shù)量付款。
5.2乙方接收產品后,應在本合同約定的檢驗期間內及時對產品進行質量檢驗。乙方的質量檢驗僅限于對該產品的外觀或明顯質量瑕疵(如:損壞、變質等)進行檢驗。對于乙方檢驗后出現(xiàn)的該產品內在的、不宜發(fā)現(xiàn)的質量問題,甲方需依法在該產品的質量保證期內承擔相應的質量保證責任。
5.3 雙方經過協(xié)商一致確定檢驗期間為2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產品之日起開始計算。乙方應當在檢驗期間內將產品的存在外觀上或其它明顯質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視為產品質量無外觀上的或其它明顯的質量瑕疵。
5.4 甲方保證向乙方出售的產品符合甲乙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確認出售給乙方的產品的質量保證期為,自該產品標明的出廠日期開始計算。同時甲方承諾乙方接收產品后,實際享受的質量保證期不低于 。乙方有權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質量保證期已經不足的產品要求甲方調換,因此發(fā)生的運輸?shù)荣M用由甲方承擔。
5.5因甲方產品出現(xiàn)質量問題的,乙方可暫扣尚未支付給甲方的貨款用以抵償其損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約定承擔了相應的賠償責任后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條所述原因暫扣甲方貨款的,不屬于逾期付款,不支付遲延履行金。
第六條 退貨
6.1 因甲方產品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乙方有權退貨并要求甲方退還全部貨款。
6.2 對于乙方因甲方產品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而發(fā)生經濟損失的,甲方在退還全部貨款后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一條之約定,即視為違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7.2本合同針對違約方的具體違約行為需承擔的違約責任約定不明確的,違約方應當承擔守約方因違約方違約行為所發(fā)生的實際經濟損失的賠償責任,包括守約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擔的賠償責任。
7.3 對雙方都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各自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無法控制的,致使該方無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事件。
8.2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規(guī)定的義務,該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后十四日內書面通知另一方,雙方應盡其最大可能減少損失。若發(fā)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無需對因不能履行或損失承擔責任,并且不得視為對本合同的違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采取適當?shù)拇胧┳畲笙薅鹊臏p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并嘗試恢復履行受影響的義務。
第九條 通知
9.1任何一方根據(jù)本合同發(fā)出的通知或其他聯(lián)系應以中文書寫并可通過人工送遞或航空掛號郵寄(預付郵資)、公認的快遞服務或以傳真發(fā)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視為有效。送達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確定:
9.1.1 人工投遞的通知,視為人工投遞之日送達;
9.1.2 航空掛號郵寄,視為郵戳日期后第十天送達;
9.1.3 開遞送達的通知,視為服務機構發(fā)出后第五天送達;
9.1.4 傳真發(fā)送的通知,視為發(fā)送日后第一個營業(yè)日送達。
9.2指定的通訊地址以合同開頭所標明的聯(lián)系地址為準,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訊地址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未通知則視為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聯(lián)系地址變更為由主張沒有收到對方的通知,對方發(fā)往原聯(lián)系地址的通知視為已經送達。
第十條 附則
10.1 合同的修改和變更:對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過經雙方授權的代表簽署中文書面協(xié)議進行。
10.2 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單獨無效,不影響其它條款的效力。
10.3 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簽署。
10.4完整協(xié)議: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構成雙方之間就本合同所涉事項的全部協(xié)議,取代雙方之前就合同事項達成的所有口頭和書面的協(xié)議、合同、諒解和聯(lián)系。各條款的標題僅為便于參閱而設,不具法律效力。
10.5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權利是累積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確規(guī)定,否則,這些權利應被視為可以并行不悖。
第十一條 其他
11.1 合同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的,雙方首先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2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可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為本合同之有效組成部分。
11.3 本合同的附件是構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依其規(guī)定對合同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11.4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zhí)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自雙方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發(fā)生法律效力。
甲方: (蓋章)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國際貨物買賣的合同范本 篇14
?合同號碼:
日 期:
中國化工進出口總公司(以下簡稱賣方)和株式會社(以下簡稱買方)雙方經過友好協(xié)商,同意按照以下兩部分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 一 部 分
一, 商品品名:勝利原油
二, 數(shù) 量:噸
(換算原油重量按 GB1884-80方法進行)
三, 規(guī) 格: 指 標 項 目 試 驗 方 法
、 密度:克/立方厘米 P20°C最高0.920 GB1884-80
、 含硫:重% 最高0.9 GB 387-64
③ 含水:重% 最高1.0 GB 260-77
四, 價 格:本合同各交貨期的具體價格原則上與86XOIL25J號合同,同一交貨期有效的價格一致.
五, 交 貨 期:一九八六年第1季度 噸
第2季度 噸
第3季度 噸
第4季度 噸
上述各季度的裝船月份由買方選定,但應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賣方.
六, 裝船口岸:中國青島港.
七, 目的口岸:日本國港口.
八, 付款條件:買方應于貨物裝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條①款雙方商定的裝船數(shù)量及期限,通過雙方同意的銀行開出以中國化工進出口公司山東省分公司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證.該信用證憑受益人出具的以開證行為付款人的匯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條所規(guī)定的各項單據(jù),自提單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單日在內), 由開證行將貨款電匯中國銀行. 信用證金額應按雙方商定的交貨數(shù)量增開5%.信用證上須證明租船提單可以接受.
九, 單 據(jù):①賣方在貨物啟運后,應向議付銀行提供下列單據(jù)作為議付貨款的依據(jù):
A) 發(fā)票四份;
B) 清潔裝船提單正本二份;
C) 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質量檢驗證書,重量鑒定證書及產地證明書各一份.
、 賣方須將上述單據(jù)中的清潔裝船提單副本二份,隨船帶交目的港買方指定的收貨人.其余單據(jù)副本二份航寄買方.
十, 附 注: 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條款尚未規(guī)定的事項,應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條款以及由雙方隨時協(xié)商后決定的條款履行.
、 本合同的執(zhí)行由 商事株式會社開立信用證.
③ 本合同項下的數(shù)量雙方應努力執(zhí)行,但如買方或賣方在接貨或供貨方面有困難時,雙方對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擔責任.
、 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日兩國文字書就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持一份為證.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賣 方:中國化工進出口總公司 買 方:
地 址:北京西郊二里溝 地 址:
電報掛號:SINOCHEM BEIJING 電報掛號:
電 傳:22243 CHEMI CN 電 傳:
22553 CHEMI CN
第 二 部 分
一, 總 則:本部分條款與第一部分條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兩部分.
二, 交貨條件:①貨物所有權及風險的轉移,以裝港岸上輸油臂與油輪集輸油管連接點作為分界線,貨物通過該連接點時,由賣方轉移到買方,賣方交貨責任即告終止.
、 買方所派油輪,禁止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沿海水域排放油類或油性混合物.油輪進港后,應根據(jù)港口當局的規(guī)定把壓艙污水排放在處理池內,費用由買方負擔.
、 買方所派油輪在裝貨港,應遵守當?shù)匦姓斁炙?guī)定的有關油輪作業(yè)安全規(guī)則.
、 買方所派油輪載重噸不得超過六萬噸,滿載最大吃水不得超過12?5米.油輪長度不得大于230米.如買方所派油輪不符合上述規(guī)定時,必須事先征得賣方同意,否則由此所造成的港口當局拒絕油輪靠棧橋,或發(fā)生空艙及與此有關的損失
均由買方負擔.
、 由于賣方的原因,如在裝貨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駁裝貨時,其費用由賣方負擔.但由于買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駁裝貨時, 其費用由買方負擔,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為了確保油輪的安全,裝船移泊費用由買方自理.
⑥ 每批裝船數(shù)量允許增減5%,由買方選擇.
三, 裝船通知:
① 買方應在裝船月15天前電告賣方派船計劃,包括船名,預抵裝港日期,裝運數(shù)量.賣方接到買方派船計劃后,應在五天內電復買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預抵裝港日期和裝運數(shù)量.買賣雙方對油輪預抵裝港日期或裝運數(shù)量的意見不一致時,雙方協(xié)商安排一個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裝運數(shù)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輪來接貨.雙方商妥的油輪預抵裝港的日期叫做“確認日期”.
、 買方應按雙方商妥的“確認日期”派油輪抵達裝港.賣方應及時裝貨.如買賣雙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確認日期”或裝運數(shù)量時, 對方根據(jù)儲罐, 泊位和供貨或接貨的可能以及油輪安排的可能,應在兩天內電復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輪在“確認日期”以前或以后抵達裝港,賣方應做出最大努力盡快裝貨.
、 買方在本條①款通知派船計劃時,已列明預抵裝港日期及裝運數(shù)量,但注明船名待定時,買方應最遲在確認日期十天前將船名電告賣方.
④ 雙方商妥“確認日期”的油輪,允許買方按同一“確認日期”,同一裝運數(shù)量和裝貨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輪代替.但買方最遲應在“確認日期”前五天將代替油輪的船名等有關情況通知賣方.
、 買方在油輪抵達裝港前五天電告賣方(包括裝港賣方分公司)及裝港中國外輪代理公司預報船名,船籍,預抵裝港日期,裝運數(shù)量,買方應指示船長在油輪抵達裝港前48小時和24小時及6小時向賣方(包括裝港賣方分公司)及裝港中國外輪代理公司報告預抵裝港的時間.
⑥ 裝船完畢后,賣方應在24小時內以電報通知買方:合同號,品名,密度(注明換算溫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貨人,裝運數(shù)量,發(fā)票單價,總值,提單日,離泊時間.
四, 裝貨定額:
、 油輪抵達裝港后,具備裝貨條件時,船長通過裝港外輪代理公司應在辦公時間內以書面或VHF電話向裝港賣方或外輪代理公司提出備裝通知書并同時確認.裝船作業(yè)開始時間按以下規(guī)定計
按“確認日期”抵裝港的油輪,以確認備裝通知書六小時后開始起算.但如在確認備裝通知書后不到六小時裝油時,以開裝時間起算.
在“確認日期”前一天辦公完畢時間(從5月1日至9月30日:18:00,從10月1日至4月30日:17:00時)前抵裝港的油輪,在辦完入港手續(xù)后,如有條件提前裝油者,以開裝時間起算,沒有條件裝油者,則以確認日上午八
時起算.
在“確認日期”前一天從辦公完畢時間至24:00時抵裝港的油輪,在辦完入港手續(xù)后,如有條件提前裝油者,以開裝時間起算,如沒有條件者,則以確認日下午二時起算.在“確認日期”以后抵裝港的油輪,以開裝時間起算.
、 自起算裝船作業(yè)時間開始,賣方應在36小時內將整船貨物裝完,除大風雷雨天氣及港務當局另有規(guī)定外,應日夜連續(xù)裝貨.
、 由于下列情況耗費的時間,均不計算在裝貨作業(yè)時間以內:
(一) 由于大風,雷雨等惡劣天氣而不能進行作業(yè)的時間.
(二) 港務當局由于安全原因不準靠棧橋而在港內停留的時間及港務當局禁止裝船的時間.
(三) 排放壓艙污水至驗艙完畢的時間.
、 以拆卸輸油管線完畢時間作為裝貨作業(yè)的完畢時間.
、 因碼頭裝貨設備故障而發(fā)生的滯期費按本部分第五條第①項所規(guī)定的運費率的50%計算.
五, 滯期費:
、 賣方若未能按本部分第四條②款所規(guī)定的裝貨定額時間裝貨完畢,則賣方應向買方交付滯期費,滯期費應以雙方確認的裝船數(shù)量作為它的船型,每日滯期費應以 WORLDSCALE 所規(guī)定的基數(shù)(以提單日期為準)乘相應的 AFRA 運費率計算.
、 油輪在裝貨港口的動態(tài),以裝港外輪代理公司編制的并經船長簽字確認的裝貨時間事實記錄為準,賣方應在裝貨后三十天內向買方提供裝貨時間事實記錄一份.
③ 買方向賣方提出的滯期費,經賣方審核屬實后,應以美元現(xiàn)匯支付.
、 如果買方向賣方提出滯期索賠,須在船抵目的港后60天內提出.
六, 商品檢驗:
、 重量的鑒定由裝船口岸國家商檢局出具的重量鑒定證書為準.提單數(shù)量應根據(jù)重量鑒定證書填寫.重量鑒定證書及提單所列數(shù)量作為買賣雙方交貨數(shù)量的依據(jù).
、 品質的檢驗:由裝船口岸國家商檢局按 SYB20__-59 石油產品試樣法取樣,混合后分裝三份作為賣方所交貨物的標準樣品.
上述三份樣品之中的一份將交給油輪船長.其余二份均交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局。
國際貨物買賣的合同范本 篇15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樣本
買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賣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經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協(xié)商一致,達成本協(xié)議各條款,共同履行:
第一條 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數(shù)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商標: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FOB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后買方于7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經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第八條 裝船: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45天內予以裝船,若發(fā)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guī)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____%計算為限。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第九條 保 證
金: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14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____%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若賣方不執(zhí)行本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第十條 應附的單據(jù):賣方向買方提供:
1.全套清潔提貨單;
2.一式四份經簽字的商業(yè)發(fā)票;
3.原產地證明書;
4.裝箱單;
5.為出口________ 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jù)。
第十一條 裝船通知:賣方在規(guī)定的裝貨時間至少14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代理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第十二條 其他條款:質量、數(shù)量和重量的檢驗可于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證件,其辦理手續(xù)費、領事簽證費應由買方負擔。
第十三條 裝船時間:
第十四條 裝貨效率:每一個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節(jié)假日外,每艙口進貨為________ 立方(噸)。
第十五條 延期費/慢裝卸罰款:對于________載重噸船來說,每天________U.S.D.。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臺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zhí)行時,則延遲合同的期限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國際貨物買賣的合同范本 篇16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lián)系方式: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lián)系方式:
甲乙雙方經過協(xié)商,本著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購賣本合同約定的貨物事宜,達成如下一致:
一、名稱、品種、規(guī)格和質量
1.名稱: 。
2.品種: 。
3.規(guī)格: 。
4.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zhí)行:
(1)按照標準執(zhí)行(須注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yè)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注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附件略);
(3)按雙方商定要求執(zhí)行,具體為: (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二、數(shù)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shù)量: 。
2.計量單位和方法: 。
3.交貨數(shù)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guī)定及計算方法: 。
三、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
四、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 。
2.交貨地點: 。
3.運輸方式: 。
4.保險: 。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 。
五、驗收
1.驗收時間: 。
2.驗收方法: 。
3.驗收標準: 。
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 。
5.驗收如發(fā)生爭議,由 檢驗機構按 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六、損失風險
貨物在送達交貨地點前的損失風險由甲方承擔,其后的損失風險由乙方承擔。
七、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人民幣 元。 總價:人民幣(大寫) (¥ 元)。
2.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 年 月 日。
貨款的支付方式: 。
運雜費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 。
3.預付貨款: 。
八、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fā)現(xiàn)貨物的品種、型號、規(guī)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guī)定或約定,應在妥善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后 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guī)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 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guī)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yǎng)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 日內負責處理并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yè)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yè)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yè)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yè)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 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 %的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 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 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 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yǎng)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付款金額每日萬分之 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guī)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7.其他約定: 。
十一、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 %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guī)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guī)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jù)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guī)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 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 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guī)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yǎng)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fā)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貨物錯發(fā)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guī)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后,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fā)貨前與甲方協(xié)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shù)補交,并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xù),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乙方發(fā)貨。
十二、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zhàn)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fā)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 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xié)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十三、通知
1.根據(jù)本合同需要發(fā)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 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十四、其他事項
1.按本合同規(guī)定應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yǎng)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 日內,按銀行規(guī)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3.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十五、爭議的處理
1.本協(xié)議的制定、解釋及其在執(zhí)行過程中出現(xiàn)的、或與本協(xié)議有關的糾紛之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現(xiàn)行有效的法律的約束。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六、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jù)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十七、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法律、法規(guī)未作規(guī)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xié)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xié)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八、附則
1.本合同自雙方簽署后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雙方各執(zhí)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國際貨物買賣的合同范本 篇17
賣方:________
買方:________
茲經買賣雙方同意按照以下條款由買方購進,賣方售出以下商品:
(1)商品名稱:_________
(2)數(shù)量:_________
(3)單價:_________
(4)總值:_________
(5)包裝:_________
(6)生產國別:_________
(7)支付條款:_________
(8)保險:_________
(9)裝運期限:_________
(10)起運港:_________
(11)目的港:_________
(12)索賠:在貨到目的口岸45天內如發(fā)現(xiàn)貨物品質,規(guī)格和數(shù)量與合同不附,除屬保險公司或船方責任外,買方有權憑中國商檢出具的檢驗證書或有關文件向賣方索賠換貨或賠款。
(13)不可抗力:由于人力不可抗力的原由發(fā)生在制造,裝載或運輸?shù)倪^程中導致賣方延期交貨或不能交貨者,賣方可免除責任,在不可抗力發(fā)生后,賣方須立即電告買方及在14天內以空郵方式向買方提供事故發(fā)生的證明文件,在上述情況下,賣方仍須負責采取措施盡快發(fā)貨。
(14)仲裁:凡有關執(zhí)行合同所發(fā)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不能解決,則將分歧提交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按有關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將是終局的,雙方均受其約束,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買方(簽章):_________ 賣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