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chuàng)業(yè)基金貸款擔保協(xié)議書(通用3篇)
創(chuàng)業(yè)基金貸款擔保協(xié)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丙方:_______
乙方提出的創(chuàng)業(yè)方案和項目,甲方已經審查批準,同意給予創(chuàng)業(yè)基金貸款,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甲方將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本款為無息貸款。
第三條 貸款期限
乙方對貸款使用期限為_______年,貸款期限自簽訂貸款合同之日起計算。貸款本金分兩次發(fā)放,第一次從簽訂合同之日起______日內到位,第二次在簽訂合同之日起_______個月內到位,每次發(fā)放金額各占貸款總額的50%。簽訂合同_______年之日歸還貸款本金。如乙方不能按照期限歸還貸款本金,將由擔保方即丙方負責還款。
第四條 乙方保證將貸款用于經甲方批準的創(chuàng)業(yè)項目,在收到貸款_________個月內,開展項目運作;乙方每季度向甲方如實提供一次貸款使用情況報告或項目進展情況報告;乙方應自覺接受甲方的監(jiān)督。乙方有按期歸還貸款的義務,對項目運作經營負直接責任。
第五條 甲方應在合同生效日起____個月內,按期按合同規(guī)定數額向乙方提供貸款。甲方有對乙方的經營進行監(jiān)督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 罰則
如乙方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開展業(yè)務,或是向甲方提供的情況、報表及其他資料不真實,或者有違反合同有關條款行為,甲方將向乙方發(fā)出警告。在收到甲方警告后,乙方在_______個工作日內不能糾正時,甲方可要求乙方返回已發(fā)放的全部貸款,并要求乙方按商業(yè)貸款計算利息,并收取每天貸款總額千分之一的罰金。如乙方在發(fā)生上述情況時拒不執(zhí)行合同,甲方可依據情況,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并且將由丙方承擔歸還貸款本金、商業(yè)利息和罰金,若丙方拒不執(zhí)行,將接受經濟、法律、行政的處罰。
第七條 合同生效前提條件和生效時間
本合同由取得甲方認可的國家公務員或財政全額列支事業(yè)單位人員即丙方提供擔保,并另行簽訂《擔保協(xié)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條件。
合同自三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
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未經甲方批準,不可延長貸款期限和更改經營項目,如違反合同規(guī)定,將按照合同第七條處罰。
甲、乙任何一方,如需變更本合同的條款時均應及時通知對方和丙方,并經三方協(xié)商一致,達成書面協(xié)議。
甲、乙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和丙方,并就合同解除后有關事宜協(xié)商一致達成書面協(xié)議。解除合同的前提條件是歸還全部貸款本金。
在規(guī)定貸款時間內,乙方因不可抗力發(fā)生改變經營方式、出兌或停業(yè)等情形時,乙方應歸還貸款本金,若乙方不能還款,應由丙方負責還款,違約責任見第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變更住所、通信地址時,應在變更后______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其他兩方,否則將按惡意違約處理,按第七條罰則處理。
第九條 本合同后附擔保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與擔保合同相抵觸時,由甲方負責解釋。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三方協(xié)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
代理人:_______代理人: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創(chuàng)業(yè)基金貸款擔保協(xié)議書 篇2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貸款人、借款人、保證人協(xié)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種類與用途: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fā)放貸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 ,借款種類為_______,借款用途為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期限:本合同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在上述期間和借款額度內,借款人申請用款,雙方不再逐筆簽訂借款合同,每筆借款的金額、期限和利率等以借款憑證、借款憑證傳真或雙方銀行匯款單往來實際發(fā)生為準,借款憑證、借款憑證傳真或雙方銀行匯款單往來實際發(fā)生為本合同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條 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為每月利率____%。
第四條 劃款方式:借款人要求貸款人將借款金額劃入借款人指定的賬戶。
第五條 還款、付息方式:本合同約定付息方式為按____(月、季或年)付息。
第六條 保證方式:保證人自愿為本合同貸款人的債權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第七條 保證期間:保證期間自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____年。若貸款人依約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則視同借款期限屆滿。如貸款展期,保證人繼續(x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間自展期后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____年。
第八條 保證擔保范圍:保證擔保范圍為貸款本金、利息(包括罰息、復息等)、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代理費、催討差旅費和其他合理費用。
第九條 特別約定:
一、本合同主合同若無效,但保證條款仍有效,且保證人對貸款人在主合同無效情況下的一切債權(權利)仍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二、若依據本合同第三條的約定提高了利率,保證人同意對因利率提高而增加的利息仍按本合同保證條款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三、貸款人依法轉讓債權,保證人仍需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四、本合同貸款人債權如另設有人的擔保和/或物的擔保,無論物的擔保是由債務人提供還是由第三人提供的,當貸款人主張債權時,貸款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或要求保證人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也可以同時要求保證人和物的擔保承擔擔保責任,人的擔保、物的擔保居于同一清償順序,本合同保證人同意對本合同全部債權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五、保證人承諾密切關注借款人的經營等狀況。若借款人進行破產清算,則推定保證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借款人的破產清算行為,保證人應預先行使追償權。
六、各保證人無論同時或是分別提供保證,均為連帶共同保證關系。
七、貸款人向任何一個保證人主張保證責任,視同向其他保證人主張保證責任。
第十條 借款人發(fā)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停止本合同尚未發(fā)放的貸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
一、未按期償還本金或未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據特別約定的還款方式歸還貸款本息的;
二、不按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的;
三、不接受或不配合貸款人對其貸款使用情況的查詢或監(jiān)管的;
四、未按期向貸款人清償其他到期債務或未按期清償其他任何金融機構或第三人到期債務的;
五、借款人、借款人之法定代表人、股東高級管理人員等參與重大、吸毒等違紀違法行為的;
六、財產遭受哄搶等事件的;
七、卷入重大不利訴訟的;
八、被行政機關處以重大行政處罰的;
九、因經營不善而停產歇業(yè)的;
十、隱瞞企業(yè)財務狀況、經營狀況或抽逃資金(本)的;
十一、未征得債權人書面同意而實行承包、委托經營、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
(1)未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含展期),從逾期之日起按約定利率加收____%的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2)未按期償付貸款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息。
3)借款人可提前歸還貸款,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天數計收利息。
二、貸款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貸款人未依約向借款人提供貸款的,按違約金額、逾期罰息利率和違約天數向借款人支付違約金。
三、保證人違約及其違約責任:貸款人有權停止本合同未發(fā)放的貸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貸款。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事項:借款人可在借款期限、額度內,可循環(huán)往復使用。
第十三條 爭議的的解決方式:本合同發(fā)生糾紛,由貸款人、借款人、保證人三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向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其他:
第十五條 本協(xié)議一式叁份,貸款人、借款人、保證人各持一份,自簽字之日生效。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約地址:____________
創(chuàng)業(yè)基金貸款擔保協(xié)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號碼:________________
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號碼:________________
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箱:________________
(以上一方,以下單稱“創(chuàng)始股東”或“股東”,合稱“全體創(chuàng)始股東”或
“全體股東”或“協(xié)議各方”。)
全體股東經自愿、平等和充分協(xié)商,就共同投資設立本協(xié)議項下公司,啟動本協(xié)議項下項目的有關事宜,依據我國《公司法》、《民法典》等有關法律規(guī)定,達成如下協(xié)議,以資各方信守執(zhí)行。
第一條 公司及項目概況
1.1 公司概況
公司名稱為_________,注冊資本為人民幣(幣種下同):________________ 萬元,公司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經營范圍、經營期限等主體基本信息情況,以公司章程約定且經工商登記規(guī)定為準。
1.2 項目概況
該項目屬于_________領域,主要功能是______ , 滿足______需求,目標用戶是_________,創(chuàng)業(yè)項目的基本理念是______,發(fā)展愿景為_________。
第二條 股東出資和股權結構
2.1 股權結構安排
協(xié)議各方經協(xié)商,對出資方式、認繳注冊資本、股權比例分配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2 如任一股東決定以專利、商標、著作權、不動產等法定其他出資形式出資的,應依法辦理相關評估、交付或轉讓手續(xù)。
2.1.3 全體股東一致同意按公司章程約定,按時履行出資義務,否則,其股權比例自動調整為實際出資金額占公司注冊資本金的比例。
2.1.4 公司注冊資本金到位后,如仍不能滿足公司資金需要,則全體股東應按各自股權比例追加投資,不愿意出資的,則其股權比例調整為實際出資金額占追加投資后公司的注冊資金的比例。
2.2 三方投資
2.2.1 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元作為甲方繳付其在注冊資本金中出資額,認繳_________元作為預留股東激勵股權、預留員工期權中的出資額。
2.2.2 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元,作為乙方繳付其在注冊資本金中出資額。
2.2.3 丙方出資人民幣_________元,作為丙方繳付其在注冊資本金中出資額。
2.3 預留股權
2.3.1 預留股東激勵股權:
1. 鑒于本協(xié)議簽訂時,各方將會對公司的貢獻暫時無法準確評估。為激勵股東在為公司服務期間創(chuàng)造更大價值,合理地根據股東貢獻分配股權,各方同意預留____________的股權(以下簡稱“預留股東激勵股權”)。根據定期對各方業(yè)績考核的結果,在預留股東激勵股權中,向各方授予相應比例的股權。
2. 已經被授予的預留股東激勵股權,在退出事件發(fā)生前,仍由甲方代為持有,但相應的股權權利由被授予相應比例預留股東激勵股權的一方所有。
3. 尚 未被授予的預留股東激勵股權,各方按照其之間出資額的比例,分享其對應的各項股東的投票權、分紅權、清算分配權、虧損承擔義務以及股權轉讓的價款(如退出事件之前發(fā)生股權并購) 。
2.3.2 預留員工期權:
1. 為了激勵后續(xù)加入的員工,各方同意事后制定期權激勵計劃,經股東會審議通過后實施,為此各方同意預留_________的股權(以下簡稱“預留員工期權”)。經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根據期權激勵計劃向相應員工授予期權。
2. 在退出事件前,除非期權激勵計劃及期權協(xié)議另有約定,已經被行權的預留員工期權仍由甲方代為持有,但相應的股權權利由被授予相應比例預留員工期權的員工所有。
3. 尚未被授予及行權的預留員工期權,各方按照其之間出資額的比例,分享其對應的各項股東的投票權、分紅權、清算分配權以及股權轉讓的價款(如退出事件之前發(fā)生股權并購)。
2.3.3 工商登記
各方自行持有的股份,在工商備案登記股東名冊中直接記載相應股東身份、出資額及持股比例。甲方代持的股份,在工商備案登記股東名冊中登記為甲方名下,各方按照本協(xié)議的約定享有該等股權對應的任何股東權利。
2.4 預留股東激勵股權的授予
2.4.1 授予的程序:
1 、各方同意,除非董事會另有決定,預留股東激勵股權分四年授予,每年授予其中的 25% 。
2 、如預留股東激勵股權發(fā)生增加的,則增加部分平均分配到尚未授予的各期預留股東激勵股權中。
2.4.2 業(yè)績考核
各方同意,公司設立后,應設立董事會并立即召開董事會,確定各方下一年度的業(yè)績考核標準及各方的激勵股權。在每一考核年度結束后的第一個月內,公司應立即召集董事會,根據業(yè)績考核標準考核各方業(yè)績表現,并決定是否從預留股東激勵股權中將相應激勵股權授予達到業(yè)績標準方可。
第三條 股權稀釋
3.1 如因引進新股東需出讓股權,則由協(xié)議各方按股權比例稀釋。
3.2 如因融資或設立股權激勵池需稀釋股權的,由全體股東按股權比例稀釋。
第四條 創(chuàng)始股東分工
甲方:出任_________,主要負責____________。
乙方:出任_________,主要負責_________。
丙方:出任_________,主要負責_________。
第五條 表決
5.1 專業(yè)事務(非重大事務)
對于股東負責的專業(yè)事務,公司實行“專業(yè)負責制”原則,由負責股東陳述提出意見和方案,如其余股東無反對意見的,則由負責的股東執(zhí)行;如其余股東均不同意, CEO 仍不投反對票的,負責股東可繼續(xù)執(zhí)行方案,但 CEO 應就負責股東提出的方案執(zhí)行后果承擔連帶責任。
5.2 公司重大事項
對于公司重大事項,全體股東如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由占公司________分之________以上表決權的創(chuàng)始股東一致同意后做出決議。
第六條 財務及盈虧承擔
6.1 財務管理
公司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規(guī)定,規(guī)范財務和會計制度,特別是資金收支均需經公司賬戶,并由公司財務人員處理,任一股東不得擅自動用公
司資金。
6.2 盈余分配
公司盈余分配:
1 、利潤由全部股東(包括已授予激勵股東與已行權股權激勵員工)按照股權比例分享。尚未被授予的預留股東、預留員工激勵股權,各方按照其之間出資額的比例 分享該部分利潤。
2 、公司稅后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并提取法定公積金 ( 稅后利潤的 10%) 后,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1) 分紅的時間:每財務年度第一個月第一日分取上個財年的利潤。
(2) 分紅的數額為:上個財年剩余利潤的____ % ,甲乙丙三方按持股比例分取。
(3) 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注冊資本 50% 以上,可不再提取。
( 4 )如公司發(fā)展需要,經全部股東協(xié)商一致,也可不分紅,全部利潤作為公司發(fā)展資金。
6.3 虧損承擔
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虧損由全部股東(包括已授予激勵股東與已行權股權激勵員工)按照股權比例承擔。尚未被授予的預留股東、預留員工激勵股權,各方按照其之間出資額的比例承擔虧損
第七條 股權成熟及回購
7.1 成熟安排
若各方在股權成熟之日持續(xù)為公司員工,各方股權按照以下進度在 4 年內分期成熟:
(1) 自交割日起滿 1 年, 25% 的股權成熟;
(2) 自交割日起滿 2 年, 50 %的股權成熟;
(3) 自交割日起滿 3 年, 75 %的股權成熟;以及
(4) 自交割日起滿 4 年, 100 %的股權成熟。
7.2 加速成熟
如果公司發(fā)生退出事件,則在退出事件發(fā)生之日起,在符合本協(xié)議其他規(guī)定的情況下,各方所有未成熟標的股權均立即成熟,預留股東激勵股權尚未授予的部分按照各方之間的持股比例立即授予。
若發(fā)生下述( 1 )項中的退出事件,則各方有權根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出售其所持有的標的股權,若發(fā)生下述除( 1 )項以外的其他事件,則各方有權根據其屆時在公司中持有的股權比例享有相應收益分配權并承擔相應股東義務。
在本協(xié)議中,“退出事件”是指:
(1) 公司的公開發(fā)行上市;
(2) 全體股東出售公司全部股權;
(3) 公司出售其全部資產;
(4) 公司被依法解散或清算。
7.2.1 在成熟期內,乙方或丙方股權如發(fā)生被回購情形的,由甲方作為股權回購方受讓股權,乙方或丙方可根據 7.5 的規(guī)定,依據標的股權是否成熟而適用不同的回購價格。
7.2.2 在成熟期內,甲方股權如發(fā)生被回購情形的,由乙方和丙方作為股權回購方受讓股權,甲方可根據 7.5 的規(guī)定,依據標的股權是否成熟而適用不同的回購價格。
7.2.3 如發(fā)生甲方股權被回購的情形,則甲方代為持有的股份,由乙方和丙方按照其之間的持股比例分別繼續(xù)代為持有。
7.2.4 任何一方股權被回購的,其被回購的股權進入預留股東激勵股權的范圍,按照預留股東激勵股權的安排進行處置。
因發(fā)生股權回購,或因甲方代為持有的股權由乙方和丙方繼續(xù)代為持有的,應在回購款支付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辦理工商登記備案手續(xù)。
7.3 回購股權
7.3.1 因過錯導致的回購
在退出事件發(fā)生之前,任何一方出現下述任何過錯行為之一的,經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股權回購方有權以人民幣 1 元的價格(如法律就股權轉讓的最低價格另有強制性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回購該方的全部股權(包括已經成熟的股權及授予的預留股東激勵股權),且該方于此無條件且不可撤銷地同意該等回購。自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之日起,該方對標的股權不再享有任何權利。該等過錯行為包括:
(1) 嚴重違反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
(2)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
(3) 泄露公司商業(yè)秘密;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對公司造成嚴重損失;以及
(5) 違反競業(yè)禁止義務;
(6) 捏造事實嚴重損害公司聲譽;
(7) 因該股東其他過錯導致公司重大損失的行為。
7.3.2 終止勞動關系導致的回購
在退出事件發(fā)生之前,任何一方與公司終止勞動關系的,包括但不限于該方主動離職,該方與公司協(xié)商終止勞動關系,或該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職務,則至勞動關系終止之日,除非全體創(chuàng)始股東另行決定:
(1) 對于尚未成熟的股權,股權回購方有權以未成熟標的股權對應出資額回購該方未成熟的標的股權。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該方就該部分股權不再享有任何權利。
(2) 對于已經成熟的股權,股權回購方有權利、但沒義務回購已經成熟的全部或部分股權及已經授予的預留股東激勵股權(“擬回購股權”),回購價格為擬回購股權對應的出資額的 2 倍。自股權回購方支付完畢回購價款之日起,該方即對已回購的股權不再享有任何權利。
若因買方發(fā)生本條 7.3.1 款規(guī)定的過錯行為而導致勞動關系終止的,則股權的回購適用 7.3.1 款的規(guī)定
第八條 股權鎖定和處分
8.1 股權鎖定
為保證創(chuàng)業(yè)項目的穩(wěn)定,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公司在合格資本市場首次公開
發(fā)行股票前或申請股票在全國中小企業(yè)股份轉讓系統(tǒng)掛牌并公開轉讓前,任何一方未經其他股東一致同意的,不得向本協(xié)議外任何人以轉讓、贈與、質押、信托
或其他任何方式,對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權進行處置或在其上設置第三人權利。
8.2 股權轉讓
任一股東,在不退出公司的情況下,如需要對外轉讓已成熟的股權的,其余股東按所持股權比例享有優(yōu)先受讓權;如確實需要轉讓給第三方的,則該第三方應取得其余其他股東的一致認可,且對項目的所能給到的支持和貢獻不能低于轉讓方。
8.3 股權分割
8.3.1 創(chuàng)業(yè)項目存續(xù)期間,任一股東離婚,其已成熟的股權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的,其配偶不能取得股東地位。已成熟的股權,該股東應自離婚之日起 30 日內購買配偶的股權,若該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內完成股權購買的,則由公司指定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評估費用由該股東承擔),并由該股東對其配偶進行分配補償,否則,其余全部或部分股東有權代為向其配偶進行補償,并按補償金額比例取得相應比例的股權。因此造成損失的,該股東應賠償因此給其它股東造成的任何損失
8.3.2 未成熟的股權,參照本協(xié)議第 7.3.1 款約定處理
8.4 股權繼承
8.4.1 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在本協(xié)議及公司章程約定:創(chuàng)業(yè)項目存續(xù)期間,如任一股東去世,則其繼承人不能繼承取得股東資格地位,僅繼承股東財產權益;針對已成熟的股權遺產財產權益,交由公司指定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評估費用由公司承擔),其余全部或部分股東有權按評估價格受讓,并按向該股東繼承人支付的轉讓款金額比例取得相應比例的股權。
8.4.2 未成熟的股權,參照本協(xié)議第 7.3.2 款第( 1 )項約定處理。
第九條 非投資人股東的引入
如因項目發(fā)展需要引入非投資人股東的,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 1 )該股東專業(yè)技能與現有股東互補而不重疊;
( 2 )該股東需經過全體股東一致認同;
( 3 )所需出讓的股權比例由全體股東一致決議;
( 4 )該股東認可本協(xié)議條款約定。
第十條 股東退出
創(chuàng)始股東,經其余股東一致同意后,方可退出,其已成熟的股權應按本協(xié)議
第 7.3.2 款約定,全部轉讓給公司現有其余股東或其余股東一致認可的第三方。
第十一條 一致行動
11.1 在公司引入投資人股東后,在涉及如下決議事項時,協(xié)議各方應作出相同的表決決定:
11.1.1 公司發(fā)展規(guī)劃、經營方案、投資計劃;
11.1.2 公司財務預決算方案,盈虧分配和彌補方案;
11.1.3 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減少公司注冊資本,變更公司組織形式或主營業(yè)務;
11.1.4 制定、批準或實施任何股權激勵計劃;
11.1.5 董事會規(guī)模的擴大或縮小;
11.1.6 聘任或解聘公司財務負責人;
11.1.7 公司合并、分立、并購、重組、清算、解散、終止公司經營業(yè)務;
11.1.8 其余全體股東認為的重要事項。
11.2 如全體股東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其余股東應作出與甲方一樣的投票決定。
第十二條 全職工作
協(xié)議各方相互保證,自本協(xié)議簽署之日起,全身心投入公司經營和管理事業(yè),
不再存有任何其他業(yè)務或工作關系。
第十三條 競業(yè)禁止及限制和禁止勸誘
13.1 協(xié)議各方相互保證:在職期間及離職后 2 年內,不得以自營、合作、投資、被雇傭、為他人經營等任何方式,從事與公司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關系的產品或服務的行為。
13.2 任一股東,如違反上述約定,所獲得的利益無償歸公司所有,如仍持有公司股權的,應將已成熟的股權,應以壹元的價格(如法律就轉讓的最低價格另有強制性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轉讓給其余股東。
13.3 協(xié)議各方相互保證:自離職之日起 2 年內,非經公司其他股東書面同意,其不會勸誘、聘用在本協(xié)議簽署之日及以后受聘于公司的員工,并保證其關聯方不會從事上述行為。
第十四條 項目終止、公司清算
14.1 如因政府、法律、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項目終止,協(xié)議各方互
不承擔法律責任。
14.2 經全體股東表決通過后可終止公司經營,協(xié)議各方互不承擔法律責任。
14.3 本協(xié)議終止后 :
14.3.1 由全體股東共同對公司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14.3.2 若清算后有剩余,全體股東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后,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余財產。
14.3.3 若清算后有虧損,全體股東決議不破產的,協(xié)議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
第十五條 拘束力
本協(xié)議是全體股東的真實意思表示,如與公司章程及修正案約定不一致的,在全體股東股東范圍內以本協(xié)議約定為準。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全體股東違反或不履行本協(xié)議、公司章程約定的義務,須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公司與守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七條 爭議解決
如因本協(xié)議及本項目發(fā)生之爭議,協(xié)商不成的,任一股東有權向本公司注冊地所在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 通知
協(xié)議各方一致確認:各自在本協(xié)議載明的地址、手機號碼、郵箱均為有效聯系方式,向對方所發(fā)出的書面通知自發(fā)出之日起 7 天內視為送達,所發(fā)出的手機短信或郵箱,自發(fā)出之時,視為送達。
第十九條 生效及其他
19.1 本協(xié)議經協(xié)議各方簽署后生效。
19.2 未盡事宜,由協(xié)議各方另行協(xié)商,所達成的補充協(xié)議與本協(xié)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3 本協(xié)議一式四份,協(xié)議各方各持一份,公司成立后,報公司備案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本頁為簽章欄,無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