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委托職稱代理合同(通用5篇)
單位委托職稱代理合同 篇1
單位委托職稱代理合同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簽約雙方就合作職稱評審工作事宜進行友好協(xié)商,甲方同意乙方代理職稱評審工作及相關業(yè)務,雙方達成并同意遵照以下條款:
一、甲方權利義務
1.有權隨時向乙方詢問職稱代理業(yè)務的進展情況;
2.準確及時地按職稱評審的要求,對相關人員的技術水平、工作實績作出考核、評估,并提供相關材料;
3.及時繳納職稱評審所需的評審費及代理費;
4.乙方以甲方在本合同中填寫的資料為有效聯(lián)系依據(jù),如甲方的聯(lián)系電話、電子郵件、地址、聯(lián)系人等資料變動時,須及時以傳真方式(單位代理加蓋公章、個人代理簽名并附身份證復印件)通知乙方予以更新。
二、乙方權利義務
1.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相關政策的咨詢和解釋工作;
2.應甲方要求,提供職稱評審方面的上門服務;
3.保持與甲方或甲方相關人員的聯(lián)系,通報職稱評審工作的進展,告知職稱評審工作的相關結果;
4.根據(jù)職稱評審工作的進展,根據(jù)各評委會對職稱評審材料的要求,指導甲方相關員工準備個人的職稱評審材料,并對報評、報審材料中的不足之處提出意見和建議;
5.負責將職稱評審材料報送相關專業(yè)評委會評審;
6.負責幫助評審通過人員辦理有關資格證書。
三、違約責任
1.如甲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的規(guī)定條款,乙方可通知甲方解除代理合同,代理費用不予退還,并由甲方承擔因此導致的一切后果;
2.如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的規(guī)定條款,甲方可隨時通知乙方終止其代理權,乙方必須退還全額代理費,并由乙方承擔因此導致的一切后果。
四、免責條款
1.非因甲方相關人員材料準備方面等原因而導致評審未通過的,不屬乙方違約;
2.由于不可抗力而影響乙方正常的服務和支持時,不應視作乙方違約,甲方對此表示認同。
五、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
2.因執(zhí)行本合同而發(fā)生的任何爭執(zhí),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單位委托職稱代理合同 篇2
簽約雙方就合作職稱評審工作事宜進行友好協(xié)商,甲方同意乙方代理職稱評審工作及相關業(yè)務,雙方達成并同意遵照以下條款:
一、甲方權利義務
1.有權隨時向乙方詢問職稱代理業(yè)務的進展情況;
2.準確及時地按職稱評審的要求,對相關人員的技術水平、工作實績作出考核、評估,并提供相關材料;
3.及時繳納職稱評審所需的評審費及代理費;
4.乙方以甲方在本合同中填寫的資料為有效聯(lián)系依據(jù),如甲方的聯(lián)系電話、電子郵件、地址、聯(lián)系人等資料變動時,須及時以傳真方式(單位代理加蓋公章、個人代理簽名并附身份證復印件)通知乙方予以更新。
二、乙方權利義務
1.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相關政策的咨詢和解釋工作;
2.應甲方要求,提供職稱評審方面的上門服務;
3.保持與甲方或甲方相關人員的聯(lián)系,通報職稱評審工作的進展,告知職稱評審工作的相關結果;
4.根據(jù)職稱評審工作的進展,根據(jù)各評委會對職稱評審材料的要求,指導甲方相關員工準備個人的職稱評審材料,并對報評、報審材料中的不足之處提出意見和建議;
5.負責將職稱評審材料報送相關專業(yè)評委會評審;
6.負責幫助評審通過人員辦理有關資格證書。
三、違約責任
1.如甲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的規(guī)定條款,乙方可通知甲方解除代理合同,代理費用不予退還,并由甲方承擔因此導致的一切后果;
2.如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的規(guī)定條款,甲方可隨時通知乙方終止其代理權,乙方必須退還全額代理費,并由乙方承擔因此導致的一切后果。
四、免責條款
1.非因甲方相關人員材料準備方面等原因而導致評審未通過的,不屬乙方違約;
2.由于某抗力而影響乙方正常的服務和支持時,不應視作乙方違約,甲方對此表示認同。
五、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
2.因執(zhí)行本合同而發(fā)生的任何爭執(zhí),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單位委托職稱代理合同 篇3
代理,依照民法通則第63條規(guī)定,指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而由被代理人對代理人的行為承擔民事責任。人的知識、能力都是有限的,其活動還要受到時間和空間的限制,當事人僅憑自己的行為往往不能充分享受進行自由商品交換的權利。法律規(guī)定民事主體可以借助他人的行為進行民事活動,使被代理人可以同時在不同的.地點與多個相對人訂立合同,同時也避免了其專業(yè)知識、能力的不足,這正是代理制度與商品經(jīng)濟的內在聯(lián)系之所在,也是代理制度的存在價值之所在。上述代理的立法定義和理論價值闡述已經(jīng)清楚地表明代理實際上是解決代理人在何條件下可以被代理人名義與第三人從事法律行為,以及引起的法律后果歸屬問題。
單位委托職稱代理合同 篇4
委托代理合同與授權委托書最根本的區(qū)別是,委托合同用于確定雙方權利義務的。授權委托書是單方面的授權行為。
委托代理合同是指委托人與受托人約定,由受托人處理委托人事務的合同。表現(xiàn)為雙方互相信任的基礎上訂立的代為處理事務的`有償合同。是雙務合同,雙方互負合同義務。
授權委托書是指委托人授權某人從事特定事務的法律文書。是授權人單方面授權行為。
單位委托職稱代理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jù)中國證券監(jiān)督委員會《關于向二級市場投資者配售新股有關問題的通知》及深圳、上海交易所的有關規(guī)定,經(jīng)過協(xié)商,就甲方委托乙方進行配售新股申購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甲方同意乙方根據(jù)自己深、滬股票流通市值以交易所允許的最高申購額分別向深圳、上海證券交易所申報新股配售。
二、如同一天有兩只或兩只以上新股在同一交易所發(fā)行。而甲方證券賬戶持有上市流通證券市值能申購的限額小于該交易所當日所有發(fā)行股票允許的最高申購之和時,甲方必須在t-1(t日為認購日)到乙方處辦理選擇申購確認手續(xù),否則乙方將按隨機順序依次申購,甲方對此不得有異議。
三、每次配售后,t+2日由甲方自行到營業(yè)部查詢中簽結果,若中簽,甲方同意乙方凍結購新股所需資金并代理購股。若滬深股中簽,應于t+3日下午13:00時前存夠資金。如甲方未及時存夠資金,導致不能購買新股,視為自動放棄。
四、若甲方同時有數(shù)只新股中簽,而繳款日甲方資金賬戶的資金余額不能全部繳付新股認購款的,甲方須在t+2日到乙方處辦理選擇繳款的確認手續(xù),否則乙方將按隨機順序依次收款,未繳付新股認購款的新股放棄認購,甲方對此不得有異議。
五、甲方承諾由于不可預見、不可控制、不可抗力等各項因素,導致不能申報新股配售,乙方不承擔任何經(jīng)濟或法律責任。
六、本協(xié)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雙方共同簽字(蓋章)后第二天生效。
七、若深圳交易所和上海交易所新股配售方法改變,本協(xié)議自動失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